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环境保护局,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试验区市政建设环保局:
为进一步做好环境污染举报奖励工作,省环保厅修改完善了《河南省环境污染举报奖励实施细则》,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遵照执行,豫环文﹝2017﹞147号文件不再执行。
附件 河南省环境污染举报奖励实施细则.pdf
附件1 环境污染举报信息核查登记表.docx
附件2 环境污染举报奖金发放登记审批表.docx
2018年8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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