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市)、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杭州大江东产业集聚区安委办:
为贯彻落实《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杭州市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杭政办函〔2017〕22号)精神,加强危险化学品使用安全管理,推进危险化学品“禁限控”工作,现就加强使用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工作提出以下要求:
一、开展危化品使用企业普查
使用危险化学品的单位应严格按照国家有关危险化学品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要求,做好危险化学品安全工作。各地要高度重视使用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工作,摸清企业使用危险化学品(实验室、分析室使用的试剂类危化品除外)的现状,掌握使用危险化学品的品种、用途、使用方式、使用和储存数量等情况,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对已按市安全监管局《转发浙江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做好全省工贸行业涉及危险化学品使用企业安全风险排摸登记工作的通知》要求普查的危险化学品使用企业,不需重复排查。
二、开展危险化学品信息系统填报
要认真组织危险化学品使用信息填报工作,督促危险化学品使用企业登录浙江省危险化学品单位一图一表系统(系统网址http://whp.zjsafety.gov.cn/WebManage/OneMapOneTable/OMOTEnterpriseLogin.aspx)注册,并将企业基本信息、危化品使用信息等录入系统。要指导协调属地镇街做好企业使用危险化学品排摸及信息审核,并根据需要聘请专业中介机构或危险化学品专家提供危险化学品信息辨析、录入技术支撑,确保危险化学品使用信息数据库准确无误。各地安全监管部门要加强系统危险化学品信息的审核和数据库的动态更新,对新增危险化学品使用企业,要及时督促企业填报更新危险化学品使用信息。
三、强化使用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监管
要督促危险化学品使用企业根据所使用、储存的危险化学品的品类、危险特性以及使用量和使用方式,制定完善防火、防爆、防毒、防雷、工艺管理、设备设施管理、特殊作业许可管理、应急管理、供应商管理等安全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危险化学品使用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知识培训,严格执行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三同时”规定,完善安全设施设备设置和规范危险化学品储存条件,强化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企业不得使用没有“一书一签”(即安全技术说明书、安全标签)或者危险有害特性不明的危险化学品;严格执行动火、进入有限空间、盲板抽堵等特殊作业审批程序,加强外来承包商管理,完善事故应急处置预案,提高事故应急处置能力。对未在系统登记注册或少录、不录的危险化学品使用企业要加大执法检查力度。
本次排查的危险化学品使用企业对象是属于《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标准(GB4754-2017)》门类C的制造业企业。已取得危险化学品生产许可证、经营许可证、使用许可证的企业不列入本次信息排除录入的范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