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市应急管理局:
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应急管理厅关于印发2020年度安全生产监管执法计划的通知》(桂应急发〔2020〕25号)要求,现将《全区乙炔气体生产企业安全生产条件及烟花爆竹生产企业“三超一改”专项执法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及时将本通知传达至辖区内各有关县(市、区)及企业,并认真做好组织实施工作。
广西壮族自治区应急管理厅
2020年4月1日
全区乙炔气体生产企业安全生产条件及烟花爆竹生产企业“三超一改”专项执法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落实自治区安委会关于开展“强监管严执法年”专项行动的工作部署,有效开展乙炔气体生产企业安全生产条件、烟花爆竹生产企业“三超一改”专项执法工作,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应急管理厅关于印发2020年度安全生产监管执法计划的通知》的要求,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严厉查处乙炔气体生产企业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违法违规生产和烟花爆竹生产企业“三超一改”违法违规行为,推动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把安全生产管细抓实,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有效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坚决杜绝事故的发生。
二、工作内容及任务分工
各级应急管理部门按照《乙炔气体生产企业安全生产条件及烟花爆竹生产企业“三超一改”专项执法检查表》(见附件1)明确的执法内容,聘请专家配合,于4月2日至8月30日对乙炔气体及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开展专项执法工作。按照分级监管执法的要求,自治区应急管理厅对由市级应急管理局管辖的14家正常生产的乙炔气体生产企业(见附件2),随机抽取3家进行专项执法检查指导;对纳入2020年度执法计划的12家正常生产的烟花爆竹生产企业(见附件3),随机抽取3家进行专项执法。有关市、县应急管理局要参照本方案要求,结合年度执法计划安排和本地有关企业实际,开展好专项执法工作。
三、工作要求
(一)认真组织安排。各级应急管理部门要高度重视此次专项执法工作,根据本地区相关企业分布情况,按照年度执法计划明确的执法管辖对象分工,做好统筹安排,聘请相关专家协助成立专项执法检查组,开展好专项执法工作。
(二)规范执法行为。在专项执法行动中,执法人员要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规范执法用语,做到规范执法。要按照《乙炔气体生产企业安全生产条件及烟花爆竹生产企业“三超一改”专项执法检查表》(见附件1)所列明的违法行为,制定有针对性的《现场检查方案》和《专项执法检查表》,逐项对照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做好现场记录,固化证据,确保执法质量。
(三)严格执法处罚。各级应急管理部门在专项执法行动中,要认真按照《乙炔气体生产企业安全生产条件及烟花爆竹生产企业“三超一改”专项执法检查表》(见附件1)所列明的方式方法及其他有效方法进行检查,发现企业存在违法行为的,要严格依照法定程序和执法权限,根据现场实际情况采取相应的执法措施,并及时立案调查,严格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四)做好宣传曝光。各级应急管理部门要认真做好专项执法行动宣传工作,充分运用网站、广播电视、微信公众号等各类媒体,大力宣传正面典型、曝光反面典型,营造良好氛围,形成安全生产严格执法高压态势。
(五)严格工作纪律。所有参与执法专项行动的执法人员要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按照时间服从质量的要求,认真履职尽责;要坚持原则,敢于发现问题、指出问题,要敢于动真碰硬,务求实效。
(六)做好总结上报。各市应急管理局要做好有关县(市、区)专项执法行动工作进展情况的调度和工作指导,认真总结专项执法行动中的经验和存在的问题,于9月15日前将工作总结和专项执法统计表(见附件4)报自治区应急管理厅执法处。联系人:李雪松,联系电话:0771-2638819,邮箱:gxajzf@163.com。
附件:1.乙炔气体生产企业安全生产条件及烟花爆竹生产企业“三超一改”专项执法检查表
2.14家乙炔气体生产企业名单
3.12家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名单
4.乙炔气体生产企业安全生产条件及烟花爆竹生产企业“三超一改”专项执法统计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