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安全监管局,市属以上相关企业:
为切实加强化工医药及烟花爆竹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依据省安全监管局《关于印发企业安全生产分级分类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冀安监管〔2018〕11号),参照《河北省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分级分类监督管理办法》,制定了《邢台市化工医药及烟花爆竹企业安全生产分级分类监督管理办法》,现予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邢台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8年9月1日
邢台市化工医药暨烟花爆竹企业安全生产分级分类监督管理办法
为切实加强全市化工医药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形成规范有序、重点突出、分级分类管控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模式,切实做好安全风险辨识管控与隐患排查治理,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发生,依据省局《关于印发企业安全生产分级分类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冀安监管〔2018〕11号),参照《河北省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分级分类监督管理办法》制定本办法,对全市化工医药和烟花爆竹企业实施分级分类监督管理。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国家、省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化工医药、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工作的系列决策部署,有力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和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严格落实化工医药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政府监管责任和企业管理主体责任,积极构建各级安全监管部门联动、上下协调、分级负责、分类监控的工作机制,形成权责清晰、全面覆盖、管控有效的工作格局,促进全市化工医药和烟花爆竹领域科学精准监督管理,努力保持全市化工医药和烟花爆竹领域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稳定。
二、工作原则
全面落实各级安全监管部门职责,坚持一个企业一个监管主体,实现化工医药和烟花爆竹企业安全监管全覆盖;坚持实事求是、科学评定、分类指导、动态管理;坚持分工明确,责任到位,严防出现监督管理盲区,提高工作效能,确保分级分类监管任务落到实处、见到实效。
三、监管分级分类
(一)分级。全市化工医药和烟花爆竹企业监管分为市级监管、县级监管、乡(镇)级监管三个层级,三个层级对央属、省属、市属及其他化工医药和烟花爆竹企业实施全覆盖分级监管。
(二)分类。根据化工医药和烟花爆竹企业是否生产、储存、使用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是否涉及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是否涉及重大危险源及重大危险源辨识级别等主要因素,结合企业安全风险辨识结果,综合考虑企业危险程度、管理水平、职工人数、生产安全事故等情况,对全市化工医药和烟花爆竹企业进行分类,按照危险程度由高到低依次分为A、B、C、D四类。所分类别应一致或高于《河北省安全监管局关于印发<河北省危险化学品与烟花爆竹企业安全风险辨识管控与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冀安监管三〔2016〕145号)中安全风险辨识分级管控标准的要求。
A类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由省安全监管局确定并公布(附件1),B、C、D类危险化学品生产、使用、储存和烟花爆竹批发企业由市安全监管局确定并公布(附件2),各县(市、区)安全监管局可按照以下分类标准对辖区内其他企业进行分类,报市安全监管局确定,分类主要原则和评定标准如下:
1.A类企业:涉及危险化学品“一级重大危险源”的企业;涉及危险化学品“两重点一重大”的且经安全风险辨识存在A级安全风险的企业;产品本身具有爆炸危险特性或者生产过程中存在爆炸危险的高危企业,包括但不限于涉及硝酸铵、硝化棉、氰化钠等高危化学品的企业;涉及高毒或者剧毒气体,可能造成重大人员伤亡的企业或可能导致群体性急性职业中毒事故的企业;易发生重大火灾事故,可能造成重大人员伤亡的企业;在上一年度安全执法检查、督导检查等过程中被发现存在重大事故隐患的企业;列入省级安全生产“黑名单”的企业;近3年内发生过生产安全亡人事故的企业;多次被举报且经核实存在非法违法生产行为的企业。
2.B类企业:涉及危险化学品“两重点一重大”的且经安全风险辨识存在最高为B级安全风险的企业;产品本身虽不属爆炸品但生产过程中存在爆炸危险的企业;易发生较大火灾事故,可能造成较大人员伤亡的企业;在上一年度安全执法检查、督导检查等过程中被发现安全生产条件基本符合安全生产要求、安全管理力量薄弱、暴露出多项事故隐患和问题的企业;近3年内发生过生产安全事故的企业;涉及重大危险源和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的化工医药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以外的企业);涉及重大危险源的储存经营企业。
3.C类企业:经安全风险辨识存在最高为C级安全风险的企业;仅涉及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的化工医药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以外的企业);烟花爆竹批发企业。
4.D类企业:除上述A、B、C类以外的化工医药和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
四、监管职责及检查频次
市安全监管局:对全市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综合监督管理,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对辖区内市属及以上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进行重点监管;负责督促指导县(市、区)做好化工医药和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和执法工作;对各县级安全监管部门的督导检查次数每县每年不少于2次;对辖区内A类企业执法检查次数每半年不少于1次;对涉及危险化学品生产、使用的B、C、D类企业进行抽查检查,抽查比例不低于10%;对烟花爆竹批发企业抽查比例不低于50%;对其他B、C、D类企业进行随机抽查检查。
县(市、区)安全监管局: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对辖区内全部化工医药和烟花爆竹企业进行日常监管;负责督促指导乡(镇)做好化工医药和烟花爆竹企业的安全监管工作;对辖区内乡镇安监站的督导检查次数每乡(镇)每年不少于2次;对辖区内A类企业执法检查次数每季度不少于1次,B类企业每半年不少于1次,C、D类企业每年不少于1次。
各县(市、区)安全监管局在保证以上检查频次的基础上,依据本地实际,制定辖区内其他化工医药、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企业分级分类监督管理实施方案,明确监督检查工作量,确保职责明确、监管合理有效。
乡镇安监站:受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委托,负责地方化工医药和烟花爆竹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督检查,做好企业基本信息建档立账工作,监督检查企业合法生产经营情况,督促企业开展安全培训教育,建立日常监督检查台账等,发现非法生产经营活动应及时向政府及有关部门报告。
五、检查重点
各级安全监管部门在实施分级分类监督管理工作中,应严格按照国家的法律、法规、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有关要求,严把事前安全准入关、强化事中监督管理、严格事后监察执法,做到全覆盖、全环节管控。各级安全监管部门在实施分级分类监督管理工作中,要加强引导,强化安全监管,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检查重点主要包括:
1.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是否按照法律法规要求明确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及相关人员安全生产职责并定期进行考核;是否按照法律法规要求建立健全相关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岗位操作规程并按要求严格落实;是否按照法律法规要求建立了安全管理机构或配备安全管理人员;是否按照法律法规要求对全体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相关人员是否培训考核合格、特种作业人员是否做到持证上岗;是否编制应急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是否按照要求建立风险管控信息台账和隐患治理信息台账,制定风险管控措施并定期对隐患进行排查治理。
2.企业外部安全防护距离。是否按照《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装置个人可接受风险标准和社会可接受风险标准(试行)》要求,测算外部安全防护距离。危险化学品生产装置、罐区、仓库等设施与周边的安全防护距离是否满足有关标准规范要求。
3.动火、进入受限空间等特殊作业安全管理。按照《化学品生产单位特殊作业安全规范》(GB30871-2014)和《邢台市化工企业特殊作业协作监督互助暂行办法》(邢安监字〔2018〕68号)要求,重点检查:一是票证管理是否规范、严格。二是特殊作业管理制度是否严格执行和落实。三是动火等特殊作业是否按要求进行监督。四是对已经审批过的许可票证进行抽查。
4.外来施工安全管理。一是企业要建立承包商安全管理制度,严格审查承包商有关资质。要对承包商作业人员进行严格的入厂安全培训教育。二是落实安全管理责任。承包商进入作业现场前,企业要与承包商作业人员进行现场安全交底,审查承包商编制的施工方案和作业安全措施,与承包商签订安全管理协议,明确双方安全管理范围与责任。三是按照《邢台市化工企业特殊作业协作监督互助暂行办法》(邢安监字〔2018〕68号)对外来施工单位进行监督检查并填写《外来施工单位监督检查表》。
5.罐区管理。一是《油气罐区防火防爆十条规定》的贯彻执行情况。二是夏季“四防”(防雷、防火防爆、防汛、防高温)措施以及应急物资储备落实情况。
6.自动化控制系统及在役装置安全设计诊断情况。一是是否设置自动化控制系统,系统是否符合安全要求并处于正常使用。二是涉及危险化工工艺的大型化工装置是否设置紧急停车系统。三是在役化工装置是否经正规设计,或者进行安全设计诊断。
7.重大危险源。一是是否实现温度、压力、液位等信息远程不间断采集检测、设置可燃和有毒气体泄漏检测报警装置。二是一级、二级重大危险源是否设置紧急停车(紧急切断)装置。三是涉及毒性气体、液化气体、剧毒液体的一级或者二级重大危险源,是否配备独立的安全仪表系统(SIS)。
8.合法企业的非法违法行为。各县(市、区)安全监管局负责对辖区内的化工医药和烟花爆竹企业每年开展一次合法性审查。重点审查内容:一是是否超设计能力或超许可范围组织生产经营活动。二是是否履行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许可手续。三是是否擅自改变或变更平面布局、设备装置、工艺路线、原辅材料、操作参数,擅自投用许可范围之外的装置设备进行生产经营。四是停产停业整顿不合格或未经验收擅自组织生产经营活动。
9.长期停产企业的盲点盲区。各县(市、区)安全监管局负责对辖区内拟注销危险化学品安全许可证的生产、经营、储存企业,长期停产和启动搬迁的危险化学品企业中闲置的厂房、装置、储罐,认真摸排,建立闲置厂房、装置、储罐摸底台账,做到不落一家企业、不落一间厂房、不落一套设备、不落一个罐体,对企业停产期间的安全管理进行监督检查。
10.节后复产复工、暑期汛期、重要时段防范措施。
六、工作要求
(一)监管包联。各级安全监管部门要进一步细化职责,建立分级分类监管包联责任制度,督促指导企业安全监管工作,推动企业落实主体责任,确保国家、省、市有关化工医药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工作部署落实到位。要根据辖区内化工医药企业安全风险类别制定年度监管检查计划,按照分级分类监管职责,每个企业要明确监管人员、监管频次和监管职责,确保分级管控、分类监管和执法检查活动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严禁搞形式,走过场,坚决遏制化工医药和烟花爆竹领域生产安全事故,确保全市化工医药和烟花爆竹领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各县(市、区)安全监管局要将包联企业名单报市安全监管局备案。
(二)保质保量。各级安全监管部门要严格按照责任分工,认真履行工作职责,严格按照检查频次要求,深入开展监督管理和执法检查工作,现场检查要严谨细致,不留死角盲区,严禁弄虚作假,走马观花。各县(市、区)安全监管部门要按照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的要求,结合辖区内分级分类监督管理工作需要,专业人员数量和能力不能满足工作需要的要尽快调整充实,尽快实现危险化学品专业监管人员配比不低于在职人员的75%。
(三)严格执法。严格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依法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对企业进行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检查时,必须严格依照安全生产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规定,对重点部位、岗位和环节进行检查。发现A、B类企业存在违法违规行为时,依据法律法规中“并处”、“可以处”等规定,按照行政处罚的上限予以严厉的行政处罚。发现C、D类企业存在安全生产违法违规的行为时,依据法律法规规定,也应当予以严格的行政处罚。
凡是发生险情的企业,市安全监管局均要组织进行调查,查明原因、查实责任、严肃问责;凡是发生亡人事故的企业,均要按有关规定责令停产停业整顿。
(四)监督考核。全市各级安全监管部门的督导、执法必须做到“工作留痕”,要将检查情况记录在案、建立台账、规范管理,作为年度考核的依据。各级安全监管部门应当每半年将本行政区域内分级分类监督管理工作情况以书面形式向上级安全监管部门报告、备案,主要包括按照要求的频次和力度完成安全生产执法检查的情况。
分级分类监督管理工作的实施情况应作为各级安全生产综合督导检查、专项督导检查的重要内容,并纳入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考核。各级安全监管部门视具体情况制定本级考核的分值权重、细则及奖惩措施。对于未按照本办法要求落实各项任务的、因分级分类监督管理实施不力导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市安全监管局将视具体情况,按照有关规定约谈相关责任人,依法依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情节严重的移交司法机构依法处理。
本办法印发之后,原已实施的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分类监督管理,以本办法为准。
附件:1.邢台市A类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名单。
2.邢台市B、C、D类危险化学品生产、使用、储存和烟花爆竹企业名单。
邢台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8年9月10日
附件1
邢台市A类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名单
邢台县
1.邢台旭阳煤化工有限公司
2.河北金牛旭阳化工有限公司
内丘县
1.建滔(河北)焦化有限公司
2.河北启明化工科技有限公司
宁晋县
1.河北三川化工有限公司
2.河北华栋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沙河市
沙河市龙星精细化工有限公司
威县
河北丰悦化工产品有限公司
附件2
邢台市B、C、D类危险化学品生产
使用 储存和烟花爆竹企业名单
桥西区
B级:
1.邢台钢铁有限责任公司焦化厂(生产)
2.空气化工产品(邢台)有限公司(生产)
桥东区
B级: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河北邢台石油分公司(储存)
邢台县
B级:
河北中煤旭阳焦化有限公司(生产)
C级:
1.河北春蕾实业集团有限公司(生产)
2.邢台春昱气体有限公司(生产)
3.邢台旭阳化工有限公司(生产)
4.邢台合昌烟花爆竹有限公司(烟花爆竹)
内丘县
B级:
内丘中油常青石油销售有限公司(储存)
C级:
1.邢台恒源化工集团有限公司(生产)
2.邢台金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生产)
3.河北卓诚化工有限责任公司(生产)
4.河北诚江医药科技有限公司(生产)
5.内丘县天乐鞭炮日杂有限责任公司(烟花爆竹)
沙河市
B级:
河北宏光玻璃材料有限公司(生产)
C级:
1.河北省沙河市恒高化工有限公司(生产)
2.沙河市永福糠醛厂(生产)
3.沙河市安庆烟花爆竹专营有限公司(烟花爆竹)
南和县
B级:
1.南和县盛兴气体有限责任公司(生产)
2.南和县华阳硅业有限公司(生产)
C级:
1.河北茂盛农业科技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生产)
2.邢台市华恒锌业有限公司(生产)
3.南和县盛兴气体有限责任公司(储存)
4.南和县供销社金宇烟花爆竹有限公司(烟花爆竹)
临城县
B级:
1.临城县三阳焦化有限公司(生产)
2.临城县利达氯乙酸有限公司(生产)
C级:
1.邢台庆华再生资源利用有限公司(生产)
2.临城县供销社土产杂品公司(烟花爆竹)
临西县
C级:
1. 邢台润发特种漆业有限公司(生产)
2.临西供销合作社土产部(烟花爆竹)
宁晋县
B级:
1.河北兴飞化工有限公司(生产)
2.邢台市大曹庄管理区兴化化工有限公司(生产)
3.河北昂利化工科技有限公司(使用)
4.精晶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使用)
C级:
1.中糠有限公司宁晋糠醛分公司(生产)
2.河北广润化工有限公司(生产)
3.河北康丰木业有限公司(生产)
4.河北伊思曼化工有限公司(生产)
5.河北允生精细化工有限公司(生产)
6.宁晋县合兴烟花爆竹销售有限公司(烟花爆竹)
柏乡县
C级:
1.柏乡君和化工有限公司(生产)
2.河北宏港化工有限责任公司(生产)
3.柏乡县升腾烟花爆竹有限责任公司(烟花爆竹)
威县
C级:
1.中糠有限公司威县糠醛分公司(生产)
2.河北华光化工有限公司(生产)
3.威县祝威油漆厂(生产)
4.河北利江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生产)
5.威县兴合土产有限责任公司(烟花爆竹)
任县
B级:
1.任县嘉年华乙炔气厂(生产)
2.邢台蓝天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使用)
C级:
邢台北斗星电力线缆有限公司(生产)
隆尧县
B级:
河北新协和化工有限公司(使用)
C级:
1. 河北宝丽莱印刷材料有限公司(生产)
2. 河北峰泰化工科技有限公司(生产)
3.隆尧县天隆日杂有限责任公司(烟花爆竹)
新河县
B级:
1.新河县盛大新型建筑材料有限公司(使用)
2.河北泽硕药业科技有限公司(使用)
C级:
1.邢台市茂新化工产品有限公司(生产)
2.河北广兴化工有限公司(生产)
3.新河县新欣烟花爆竹有限责任公司(烟花爆竹)
南宫市
B级:
1.邢台华佳助剂有限公司(使用)
2.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河北南宫销售分公司(储存)
C级:
南宫市盈兴烟花爆竹有限公司(烟花爆竹)
巨鹿县
C级:
巨鹿县供销合作联合社土产品公司(烟花爆竹)
清河县
C级:
清河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日用杂品公司(烟花爆竹)
平乡县
C级:
平乡县烟花爆竹专营公司(烟花爆竹)
清河县
C级:
广宗县供销合作社土畜产日杂公司(烟花爆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