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清洁生产审核办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环境保护部令第38号)要求,经核定,现将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的92家企业名单予以公布。
特此公告。
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自治区发展改革委
2020年9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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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清洁生产审核办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环境保护部令第38号)要求,经核定,现将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的92家企业名单予以公布。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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