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市场监管局,临港新片区市场监管局,市局机关各处室、执法总队、机场分局,市药品监管局,市知识产权局,各事业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精神,按照李克强总理批示要求和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部署,以及市委、市政府、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具体要求,更加扎实细致地做好特种设备、食品、药品、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和本市市场监管系统内部安全管理工作,坚决履行好职责,守好安全底线,保障城市安全有序运行,为庆祝建党100周年营造良好氛围,现就进一步做好市场监管领域安全生产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加强特种设备安全监管
1.切实加强隐患整治。各相关单位、部门要根据市局《关于做好2021年五一假期和庆祝建党100周年活动期间市场监管等有关工作的通知》(沪市监办发〔2021〕247号)和安全生产三年专项整治行动、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特种设备专项整治和“铁拳”行动等工作部署,聚焦重点领域、重点区域、重点设备,扎实开展隐患排查整治,督促企业落实安全主体责任,有效保障特种设备安全运行。特别是要针对庆祝建党100周年活动涉及的场馆和区域,强化重点保障,开展有针对性保障性检验和检查。要针对区内公用燃气管道使用单位、民用液化石油气充装单位及车用气瓶加气站开展专项检查,就企业是否落实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体系、建立岗位责任制,是否依法开展特种设备定期检验及日常巡查,以及是否依法建立气瓶充装信息化管理平台并做好充装检查记录开展检查。要切实加大对特种设备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规行为。
2.切实强化风险防控。各相关单位、部门要深入全面推进双重预防体系建设工作,根据已有工作方案,加强辖区内重点行业单位的双重预防体系建设工作。特别是对本年度长输、公用燃气管道使用单位安全管理评价和气瓶充装单位安全管理评价两项工作,要仔细核查相关单位的隐患排查及风险管控工作开展情况,督促使用单位落实使用安全主体责任。要强化风险预警,对辖区内特种设备风险状况开展分析,针对重点区域、重要时段和重大风险设备,督促使用单位采取重点防控措施。
3.切实加强应急值守。各相关单位、部门要加强应急管理,完善特种设备应急处置预案,严格执行应急值守和事故信息报告制度。自即日起至7月2日期间,实行特种设备安全状况日报制度,相关单位、部门应于每日16:00前向市局特种处报送当日辖区特种设备安全状况。
二、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监管
1.切实加强冷链食品监管和信息追溯管理。要贯彻落实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进一步防范新冠肺炎通过进口冷链食品输入风险指导意见》等文件精神,继续压实进口冷链食品疫情防控的“四方责任”,牵头做好本市进口冷链食品闭环管控工作。要做好食品安全信息追溯纳入“一网通办”工作,在确保9大类20个品种信息追溯覆盖率、上传率100%的基础上,不断优化上海市食品安全信息追溯管理品种目录和追溯范围,并加强食品安全信息追溯智慧监管试点,推进食品安全预警及违法线索发现功能在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中应用,提升监管效能。要加强投诉举报办理工作,督促举报线索查实,做好举报奖励工作。
2.切实加强食品生产安全监管。要切实督促食品生产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以高风险食品生产企业为重点,督促企业落实好食品安全和疫情常态化防控领导责任、管理责任和风险管控责任,强化原料验收、食品添加剂使用、关键控制点管理、从业人员管理以及贮存运输等生产环节的控制能力,督促涉进口冷链食品生产严格落实进口冷链食品原料疫情防控要求,消除食品安全隐患,防范行业性、区域性食品安全事故。要强化食品生产企业生产过程管理,督促食品生产企业加强易燃易爆物品、有毒有害气体、粉尘等涉及安全事项的严格管理,强化安全隐患排查,全面落实安全措施,切实履行安全主体责任。
3.切实加强食品经营安全监管。要以学校食堂和校外供餐单位为重点,开展校园食品安全隐患排查,加强日常食品安全管理。要以高风险食品品种为重点,以大型餐饮服务企业、连锁餐饮服务企业、中央厨房、集体用餐配送单位、网络餐饮第三方平台为重点单位,以繁华商业街区、旅游景区及客流量大的高速公路服务区、车站、码头等为重点场所,加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隐患排查力度,严厉查处食品安全违法行为。要加大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等食用农产品经营场所监督检查和隐患排查力度,组织开展韭菜、豆芽、淡水鱼、梭子蟹等食用农产品综合治理提升工作,严查严打违法违规行为。要严格执行《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巩固食品经营许可证复查工作成果,规范食品经营许可工作。
4.切实加强特殊食品安全监管。要加强日常监督检查,督促特殊食品生产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全面实施良好生产规范、危害分析和关键控制点体系,落实食品质量安全受权人制度、食品安全自查和报告制度等,排查风险隐患,加强质量管理,严格按照注册备案的产品配方和生产工艺等技术要求组织生产。要推进特殊食品经营企业“双随机、一公开”等事中事后监管,督促特殊食品经营者落实特殊食品专区专柜销售、保健食品消费提示、食品安全信息追溯等管理要求。要结合保健食品行业专项清理整治行动,针对非法添加、虚假宣传、非法“会销”等违法行为,进一步加大执法办案力度,查办一批典型案件。
5.切实加强药械化安全监管。要持续做好药械化社会面安全风险防控工作,确保社会面不发生重大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安全事故,本市药械化安全监管平稳可控。要严守安全监管底线,依法全面加强对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生产、经营和使用环节的分级分类监管。要坚持源头治理和靶向治理,强化风险隐患常态化排查,聚焦重点品种、重点环节和重点领域,突出专项整治,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依法严惩各类违法行为。
三、加强产品质量安全监管
切实加强重点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要重点抓好危险化学品及其包装物、消防产品、烟花爆竹、电线电缆、电气安全产品、儿童和学生用品、非医用口罩、水泥、化肥等质量安全隐患排查和安全监管,加大监督检查抽查力度,对发现的不合格产品依法迅速处置。要对隐患排查工作开展“回头看”,督促企业严格落实整改,确保质量安全隐患排除到位。
四、加强内部安全管理
切实加强全系统内部安全管理。要开展安全自查,加强用电用水安全和门卫安保,做好办公场所防火、防盗、防失密工作,做好办公场所、食堂、停车场所所有设备的使用安全、运行安全保障,做好系统施工场所在建工程安全管理。
五、工作要求
1.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落实。要充分认识并高度重视当前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意义,全面排查安全隐患,层层压实责任,做到任务明确、人员明确、责任明确、时限明确,牢牢守住不发生安全事件的底线。在庆祝建党100周年等重大活动节点,要严格落实领导干部到岗带班、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重大事项报告制度。
2.坚持严字当头,协同联动处置。要加强与横向部门以及局内处室间的协同配合,及时做好突发事件处置。针对发现的隐患,要坚决采取措施予以杜绝;对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要严肃查处,严厉追究责任,形成工作闭环。
3.加强宣传教育,密切关注舆情。要充分运用各类媒体拓展宣传渠道,加强对与市场监管职能相关的安全监管法律法规、标准、知识的宣传教育。要密切关注并及时回应群众关心、社会关切的安全问题,强化舆论宣传,落实舆情报送和快速反应机制,及时、准确、全面地做好舆情处置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