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自治县,含两江新区、重庆高新区、万盛经开区、双桥经开区)安委会,市安委会工贸安全办公室成员单位,各有关企业:
现将《全市工贸企业使用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附件:1.全市工贸企业使用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方案
2.全市工贸企业使用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统计表
3.全市工贸企业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治理重点检查事项
重庆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1年10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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