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应急管理局,有关危险化学品企业: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的通知》(厅字〔2020〕3号)和《中共四川省委办公厅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全面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川委厅〔2020〕58号)要求,进一步推进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应急厅制定了《四川省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标准(试行)》,适用于四川省行政辖区内的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二、三级标准化评审,并于2021年9月1日起执行。
四川省应急管理厅
2021年8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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