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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HS中国 法规首页 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重庆市应急管理“十四五”规划(2021-2025年)的通知

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重庆市应急管理“十四五”规划(2021-2025年)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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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字号:渝府发〔2021〕27号

颁布部门:重庆市人民政府

法律效力:地方规范性文件

应用分类:综合管理类

颁布日期:2021-09-30生效日期:2021-09-30

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现将《重庆市应急管理“十四五”规划(2021—2025年)》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重庆市人民政
  2021年9月30日

重庆市应急管理“十四五”规划 (2021—2025年)

  应急管理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重要组成部分,科学编制并有效实施应急管理“十四五”规划,对于进一步筑牢全市安全发展基础,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意义重大。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市委工作安排,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等法律法规及《应急管理部关于做好“十四五”应急管理领域专项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应急函〔2019〕179号)、《重庆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纲要和二○三五年远景目标》(渝府发〔2021〕6号)等文件精神,制定本规划。

  一、应急管理工作现状与面临的形势

  (一)进展与成效。

  1.应急管理“四大体系”基本形成。

  严格按照新一轮国家机构改革精神,结合我市应急管理特点,大力构建行政管理体系、组织指挥体系、救援力量体系、制度保障体系“四大体系”。完成应急管理机构改革,市、区县(自治县,以下简称区县)组建应急局,乡镇(街道)设立应急办,初步形成三级行政管理体系。全市各级各部门明确应急管理内设责任机构。调整重庆市安全生产委员会(以下简称市安委会)和重庆市减灾委员会(以下简称市减灾委),设立道路交通安全办公室、水上交通安全办公室、轨道交通安全办公室、建设施工安全办公室、危险化学品安全办公室、矿山安全办公室、旅游安全办公室、城市运行安全办公室、消防安全办公室、特种设备安全办公室、工贸安全办公室等11个专项安全办公室,成立重庆市自然灾害应急总指挥部以及市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市抗震救灾和地质灾害防治救援指挥部、市气象灾害防御指挥部4个专项指挥部,建立“两委、十一办、四指”组织指挥体系。统筹规划建设全市应急救援队伍,基本建成“专常群”(专业救援队伍、常备救援队伍、群众救援队伍)救援力量体系。相继出台《重庆市安全生产条例》《重庆市气象灾害防御条例》《重庆市地质灾害防治条例》《重庆市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办法》等地方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修订完善《重大自然灾害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以及森林草原火灾、地震等各级各类应急预案,制度保障体系更加完善。

  2.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严格产业准入,强化源头治理,加强风险隐患管控,持续推动煤矿落后产能淘汰、非煤矿山关闭注销、化工企业搬迁入园、烟花爆竹生产企业整体退出。深化行业领域综合治理,切实强化企业主体责任,持续开展全市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四个能力”达标创建活动。持续改善安全生产基本面,推动道路安全生命防护建设工程,实现全市客运企业安全风险管理系统全覆盖;开展重庆市建筑安全文明工地创建活动,打造“智慧工地”。安全预防控制体系进一步健全,重特大事故得到有效控制,事故危害持续降低。与“十二五”期间相比,“十三五”期间全市各类生产安全事故起数下降34.5%,死亡人数下降36.5%;较大事故减少75起,下降49%;重大事故减少2起,下降40%;亿元地区生产总值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工矿商贸十万人死亡率、道路交通万车死亡率分别下降45%、13%、23%。

  3.防灾减灾救灾能力不断提升。

  灾害风险防范和监测预警能力明显增强,地质、水文、气象、地震、林业等行业领域监测预警网络基本形成,重要基础设施和基本公共服务设施的灾害设防水平显著提高。及时开展应急救助,积极实施倒房恢复重建,稳步推进农村危房改造,灾害应急处置与恢复重建能力进一步提升。启动第一次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深入开展“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创建工作,创建“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103个。统筹推进应急避难场所建设,已建成避难场所6852个。组织开展防灾减灾宣传教育和系列应急演练活动,群众防灾减灾意识普遍增强。“十三五”期间,全市年均因自然灾害直接经济损失占地区生产总值比例为0.7%,年均每百万人口因自然灾害死亡率为0.91。

  4.应急救援与保障能力明显增强。

  完善全市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布局,已建成国家级救援队伍5支、市级救援队伍14支、部门救援队伍23支,覆盖矿山、危险化学品、水上、桥梁隧道、油气管线、地质灾害、防汛抗旱、航空等专业领域。强化应急救援队伍实战实练,完善应急预案体系,探索建立应急救援技术指挥官制度,与四川、贵州、云南、西藏等建立省级应急救援联动机制。强化救灾物资和防汛抗旱物资储备,中央库、市级库及部分区县库建成投用,基本形成三级应急物资储备格局。购置配备现场侦测装备、通信装备等应急装备,完善应急物资紧急运输机制,应急救援和保障能力进一步提升。

  (二)面临的挑战。

  1.安全生产形势依然复杂严峻。

  随着城镇化进程持续推进,各类基础设施建设加快实施,以及不断涌现的新业态、新行业给安全生产带来新风险、新问题。各等级公路里程急剧增加,乡村道路不断延伸,临水临塘临崖路段较多,道路交通安全风险仍然较大。建筑企业和一线施工人员安全意识还需持续强化,建筑施工安全风险依旧偏高。矿山、化工、交通运输、消防等行业领域安全风险仍然突出。城区高层建筑众多、山地建筑结构复杂、楼宇密度大,城市消防通道阻塞现象突出,火灾防控难度大,居民住宅、公共服务设施、人员密集场所、地下空间、地下管网等安全风险急剧增大。产业园区及城乡结合部安全管理依然薄弱,城市火灾、燃气泄漏等仍有发生。

  2.自然灾害风险防控难度较大。

  重庆是典型的山城,集大城市、大农村、大山区、大库区的特点于一体,自然灾害种类多、分布地域广、发生频率高,但防御工程基础薄弱,风险防控难度大。境内大中小河流纵横交织,山区河流坡陡流急,洪水集聚速度快,突发性山洪灾害监测预警能力不足,现有水库、水闸等设施滞洪、缓洪能力不足。森林草原火灾风险防控基础设施不足,林火阻隔网络覆盖面小,消防水池、智能监测系统建设滞后。加之全球气候变化,极端天气气候事件发生几率增大,局地极端气象灾害事件难以及时、精准监测预警,防灾减灾面临新的挑战。

  3.应急管理体制机制不够完善。

  “十三五”期间,应急管理工作虽然取得明显进展,但綦江区松藻煤矿“9·27”重大事故、永川区吊水洞煤矿“12·4”重大事故暴露出应急管理工作还存在诸多短板。应急管理各项工作机制尚不完善,“大应急、大安全、大联动”管理理念亟待加强,“行政管理与专业指挥”等协调配合机制有待完善;应急管理议事协调机构职能交叉,相关职能部门责任边界尚未完全厘清,新兴行业、领域和业态安全监管职责不够明确;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改革任务尚未完成;全社会关注、参与应急管理及自然灾害防治机制不够完善;统一高效的事故灾难调度指挥机制仍需健全。

  4.应急管理基础与救援能力亟待加强。

  基层应急管理机构设置不够完善,应急管理人才队伍薄弱,基层任务重、压力大,履职能力有待提升。应急管理现代化水平不高,专业装备保障、科技支撑、信息化建设滞后。全市应急救援体系建设不够完备,专业救援队伍和社会应急力量缺乏统一规划和管理,应急管理部门与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的协调联动有待加强,缺乏平时预防服务、战时统筹组织的综合应急力量。公众风险防范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有待提升。

  (三)发展的机遇。

  1.党中央高度重视应急管理工作。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发表了一系列关于应急管理的重要论述,为新时代应急管理工作提供了根本遵循。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把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建设提升到国家治理的战略高度,赋予应急管理重要职责使命,为新时代应急管理事业改革发展指明了方向。

  2.国家重大战略实施和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为我市应急管理工作发展提供新契机。

  随着共建“一带一路”、长江经济带发展、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等重大战略深入实施和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稳步推进,全市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综合实力不断提升,基础设施逐步完善,科技水平急速提升,物资储备不断丰富,应急事业发展空间进一步拓展,全面提升全市应急能力具备有利条件、面临难得机遇。

  3.人民群众对安全稳定环境有新期盼。

  随着平安中国建设、安全发展示范城市创建工作持续推进,人民群众安全防范意识不断提高,对应急管理工作的关注度、参与度逐步提升,为城市安全源头治理、风险防控、监督管理、应急救援等各项工作奠定了良好基础。

  二、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主要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习近平总书记对重庆提出的营造良好政治生态,坚持“两点”定位、“两地”“两高”目标、发挥“三个作用”和推动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等重要指示要求,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践行“以防为主、防抗救相结合,常态减灾与非常态救灾相统一”的理念,统筹发展和安全,深化应急管理“四大体系”建设,强化安全风险预防治理,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积极应对处置各类事故灾害,持续推进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安全保障。

  (二)基本原则。

  ——坚持党的领导、统一指挥。全面加强党对应急管理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充分发挥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核心领导作用,把党的政治优势、组织优势和社会主义集中力量办大事的体制优势转化为应急管理事业发展的强大动力和坚强保障。

  ——坚持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守生命安全红线,正确处理好安全与发展、安全与效益的关系,最大限度降低各类事故灾害的危害,维护社会稳定。

  ——坚持预防为主、源头防范。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工作方针,坚持防抗救相结合,强化源头管控,把问题解决在萌芽之时、成灾之前,推进应急管理工作重心从注重灾后救助向注重灾前预防转变、从应对单一灾种向综合减灾转变、从减少灾害损失向减轻灾害风险转变。

  ——坚持依法管理、精准治理。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完善应急管理领域法规和标准体系,全面提高依法防控、依法治理水平。创新科技手段和方法,加强事故灾害全过程精准防控,实现精准预警发布、精准抢险救援、精准恢复重建、精准监管执法。

  ——坚持协同融合、统筹推进。以整体优化、协同融合为导向,统筹存量和增量、传统和新型基础设施发展,加强应急安全保障设施与其他行业、种类基础设施的融合联动,提升传统基础设施智能化水平,推动安全设施配套与主体工程同步规划建设运行,增强基础设施系统韧性,提升对自然灾害和其他突发事件的预防抵御、应急反应、快速修复能力。

  ——坚持全员参与、社会共治。落实党委政府、监管部门、企业主体、行业自律、社会监督等各方责任,确保责任链条无缝对接,形成整体合力。注重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强化社会参与,组织和引导社会各方力量参与安全生产和防灾减灾救灾工作,提升社会公众自救互救意识和能力,筑牢防灾减灾救灾的人民防线。

  (三)主要目标。

  1.总体目标。

  到2025年,全市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水平显著提升,风险防控、基层基础、应急救援、综合保障、社会协同能力明显增强,安全生产整体水平、防灾减灾救灾能力显著增强,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得到有效遏制,有序有效应对各类事故灾害,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得到有力保障。

  到2035年,基本实现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重大安全风险防控水平大幅提升,安全生产形势根本好转,自然灾害防御和巨灾应对能力达到全国先进水平,依法应急、科学应急、智慧应急水平达到新高度,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显著增强。

  2.分类目标。

  ——应急管理体制机制明晰高效。应急管理领导体制、工作机制、职能划分、机构设置更加科学合理,应急管理机构基础设施、装备条件大幅改善,履职能力全面提升,法治化、专业化、规范化、现代化建设取得重大进展。应急管理法制体系更加健全。区县、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装备达标率100%。

  ——事故灾害防控能力显著提升。健全重大安全风险防控体系,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得到有效遏制,防灾减灾和监测预警能力明显增强,自然灾害造成的损失持续下降。突发气象灾害监测率达90%以上。

  ——事故灾害应急能力明显增强。综合应急救援队伍能力显著提升、专业应急救援队伍体系更加完善、航空应急救援体系基本形成、社会应急力量健康有序发展。应急指挥、应急通信、应急物资、紧急运输等保障能力全面加强。到2025年,市、区县、乡镇(街道)三级综合应急救援队伍建成率达100%,社区应急救援站(微型消防站)建成率达100%。航空应急力量基本实现1小时内达到市域内重大事故灾害风险地域。

  ——应急资源要素配置更加合理。科技支撑、人才保障、信息技术、产业资源更加有力,应急管理科技创新理论研究取得新突破,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的人才队伍初现规模,应急管理信息化水平明显提高。具有应急管理相关学历、职业资格和实践经验的执法人员不低于在职执法人员的75%。

  ——社会共治共建格局基本形成。公众安全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明显提升,市场机制作用有效发挥,应急管理共建共治共享格局基本形成。到2025年,成功创建国家安全发展示范城市3个。

  3.核心指标。

“十四五”时期应急管理核心指标

序号

    标    内    容

目标值

指标性质

1

生产安全事故死亡人数

下降9%

约束性

2

5年累计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起数

2起以内

约束性

3

亿元地区生产总值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

下降37.5%

约束性

4

年均因自然灾害直接经济损失占生产总值比例

≤1%

预期性

5

年均每百万人口因自然灾害死亡率

≤1人

预期性

6

年均每十万人受灾人次

<15000人

预期性


  三、主要任务

  (一)深化体制机制改革,织密应急管理工作责任网络。

  1.优化应急管理体制。

  健全行政管理体系。强化应急管理部门统筹协调、行业管理部门组织指导、地方政府属地管理的应急管理行政体系,健全行政管理“三级体系、五级网络”。开展基层应急管理机构规范化建设,完善基层应急管理机构设置,改善装备配备条件,提升基层应急管理能力。明确村(社区)应急工作责任人和专(兼)职人员,整合基层网格员资源,明确应急管理网格工作内容。推动在有条件的地区建设社区应急服务站。完善各类开发区、工业园区等功能区安全监管体制,设置独立的安全监管机构。

  深化行政执法改革。整合地方应急管理部门有关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矿山、工贸等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监管,以及地质灾害、水旱灾害、森林草原火灾等有关应急抢险和灾害救助、防震减灾等方面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职能,组建市、区县两级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伍,优化厘清执法管辖权限,实施分级分类精准化执法。推进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伍准军事化管理,改善现场执法、远程监察、事故调查的工作条件,提升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专业化水平。

  2.优化组织指挥体系。

  强化集中统一指挥。建立完善市、区县两级党委政府领导下的市、区县应急总指挥部,统一指挥各类应急救援队伍,统筹事故灾害救援全过程管理。进一步健全市安委会、减灾委“两委”,安全生产领域11个专项办公室,以及市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市抗震救灾和地质灾害防治救援指挥部、市气象灾害防御指挥部4个专项指挥部的职能,强化应急管理机构辅助决策指挥职责和指导协调应急处置、应急保障、监测预警、善后处理与恢复重建等职能,明晰各部门职责边界。

  优化应急协同机制。建立市、区县两级党委政府定期组织召开应急议事协调会议机制。建立各部门和相关单位灾情报送、会商研判、预警发布、物资共享、联合处置等联动协同机制。推动行政区签订跨区域、跨流域应急联动协议,构建应急联动、协同指挥等工作机制,强化事故灾害信息和应急资源互联互通、共建共享。进一步完善驻渝部队参与抢险救灾的程序办法,强化军地联动指挥、灾情通报和兵力需求对接,形成明确的指挥、协调和保障协同关系,提高协作能力和应急处置效能。

  规范现场指挥决策。推进现场指挥部标准化、信息化和智能化建设,制定现场指挥决策规范,提高现场处置统筹协调和指挥保障能力。制定《现场指挥部运行管理办法》,健全应急救援技术指挥官队伍和管理制度,进一步厘清行政指挥和技术指挥的职责边界,规范现场处置流程。

  3.完善制度保障体系。

  完善应急法规规章。加快推进制定、修订应急管理相关法规、规章、标准,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应急管理法规体系。推进《重庆市安全生产条例》《重庆市消防条例》《重庆市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管理办法》等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的制定、修订。有序推进地方标准建设,着力加强风险隐患评估识别、预警信息发布、应急标志标识、应急队伍及装备配置、公共场所应急设施设备配置、应急物资储备、自然灾害救助、应急演练、灾情评估等相关标准的制定。推动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隐患排查清单和执法检查清单“三标合一”。

  营造依法执法环境。完善执法人员交流培养和考核奖惩机制。实行执法事项清单制度,防止不合法不合理执法现象。建立完善行政处罚、行政强制权责清单,推行行政执法公示、执法过程全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建立执法效果评估和重大案件复核机制,健全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标准。建立行政执法和刑事责任追究衔接制度。推进执法办案评议考核制度。加强执法监督,建立执法效果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

  严格追责问责制度。严格生产安全事故“一案双查”和“三责同追”,对典型事故查处实施挂牌督办。完善重大灾害评估和事故调查制度,加大对失职渎职和违法犯罪的惩治力度。建立党政领导干预行政执法、事故查处和灾害调查评估公开通报制度,依法依规追责问责。定期开展重特大事故调查处理情况“回头看”。

  完善考核激励机制。严格目标考核,推动年度安全生产和自然灾害防治工作目标考核奖励延伸至乡镇(街道)和村(社区)。完善和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举报和自然灾害风险报告奖励制度。探索出台基层应急管理人员人文关怀、表彰奖励对应急工作作出突出贡献的组织和个人的政策。

  4.压实应急管理责任。

  落实党政领导责任。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级党委和政府主要责任人同为应急管理第一责任人,把应急管理工作纳入党委和政府的议事日程。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的原则,层层制定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职责清单”和年度“工作清单”,把安全发展纳入高质量发展评价体系。

  压紧部门监管责任。按照“三个必须”要求,压实负有安全监管职责部门的安全监管责任,确保行业领域安全监管全覆盖。坚持“预防为主、防抗救相结合”的原则,压实全市各级水利、规划自然资源、林业、气象、地震等部门的自然灾害防治主管责任和应急管理部门的统筹协调和抢险救援职能职责。建立完善安全生产和自然灾害防治权责清单,衔接好“防”和“救”的责任链条。建立部门联动工作机制,防止出现监管盲区和责任模糊地带。

  压实企业主体责任。以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为主线,建立健全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做到安全责任、安全投入、安全培训、安全管理、应急救援“五到位”。推动企业构建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双重预防机制。督促完善企业重大事故隐患治理向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和企业职代会“双报告”制度。出台《重庆市生产经营单位安全总监制度实施办法》,推动重点行业领域规模以上企业组建安全生产管理和技术团队。督促企业加强安全技术设备设施升级改造,推进信息化、智能化、自动化建设。持续加强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

  5.深化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

  围绕风险隐患开展大排查。科学制定排查清单,指导企业严格落实班组日排查、部门周排查、厂长月排查的“日周月”隐患排查制度。严格对单开展排查,紧盯企业主要负责人带头履职的关键作用,督促企业主要负责人将排查责任落实到每个层级、每个岗位、每个员工。各行业管理部门组织开展“走山走水”灾害排查。

  紧盯问题隐患开展大整治。围绕排查出的问题隐患,落实整治责任、措施、资金、时限、预案。对存在重大事故灾害隐患的企业和责任单位,必须依法落实停产停业整顿有关要求,建立重大隐患整改“双重责任人”制度,明确企业单位整改责任人和行业部门监管负责人。强化隐患整改技术支撑,科学制定整改技术方案。

  扭住突出违法行为大执法。将务实开展检查执法作为各级行业管理部门履职尽责的重要标尺,对特殊行业、重点领域实行全覆盖重点监管。开展“检查诊断、行政处罚、整改复查”闭环执法。严格落实“行刑衔接”“依法从重”要求,对具有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法定情形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严肃追究刑事责任。推动各级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执法“清零”,持续提升执法检查强度、问题查找强度和执法处罚强度。

  (二)强化风险预防治理,增强各类事故灾害抵御能力。

  6.注重风险源头预防管控。

  加强风险评估管理。开展城市安全风险辨识与评估,推动风险评估工作制度化、常态化。建立重大风险联防联控机制,明确相关部门风险管控责任。把安全生产和自然灾害风险评估纳入国土空间规划、产业规划、重大工程、重点项目审批前置条件,在工程建设和项目运行全过程实行风险管理。

  严格高危行业领域安全准入。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加强高危行业领域和重点工程建设项目安全条件审查,建立健全高危行业准入前的安全风险评估论证机制,对不符合相关安全条件的严禁准入。禁止在长江干支流岸线一公里范围内新建、扩建化工园区和化工项目。除以提升安全、生态环境保护水平为目的的改建外,禁止在长江干流岸线三公里范围内和重要支流岸线一公里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尾矿库。

  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在全市范围开展洪旱灾害、地质灾害、森林草原火灾、地震、气象灾害等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摸清灾害风险隐患底数,开展重点风险隐患调查与评估,查明区域抗灾能力,建立分类型分区域的全市自然灾害风险数据库,编制自然灾害综合风险图和防治区划图。

  7.加强风险监测预警预报。

  强化风险和隐患信息动态监测。加强监测预警基础设施建设,优化完善地震、地质灾害、气象灾害、洪旱灾害、森林草原火灾等自然灾害监测网站点布局,逐步完善空、天、地一体化全域覆盖的灾害监测网络。在重点行业企业推行安全生产在线监测监控系统,探索建立企业主体、政府监管、第三方服务的安全风险监测防控机制,实现风险精准化管控治理。

  完善事故灾害预警和信息发布。提升预警信息发布时效性、精准度和覆盖面,提高对特定区域、特定人群的精准发布能力。地质灾害群测群防监测预警覆盖率达100%,大江大河短期水文预报准确率达到95%以上,中小河流预警覆盖率达85%以上,强对流天气预警时间提前45分钟以上。推动气象、地震、水利、规划自然资源、林业、公安、经济信息、住房城乡建设、交通、文化旅游等市级涉灾部门制定相关灾害事件预防和应急处置风险分析研判机制,健全事故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

  8.持续改善安全保障基本面。

  改善安全生产基础条件。严格落实新建农村公路“三同时”(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要求,全面排查整治生命防护工程隐患,实施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20000公里。强化城市交通运行保障,推动沿江轨道成环成网,实施交通设施安全加固。完成116座桥梁护栏升级改造,改造普通公路危旧桥隧500座,治理普通公路地质灾害100处,推动实施渡改桥。实施城镇老旧小区改造1亿平方米。市政消火栓与城市新(改)建道路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投用,实现全市范围的城镇市政消火栓建有率达100%。持续推进老旧电梯改造更新。建设应用道路危险货物运输风险管理系统。

  推进防灾减灾基础工程。系统布局防洪减灾设施,统筹推进城市堤防、排水管渠、排涝除险、蓄水空间等设施建设,有效治理城市洪涝问题。完成217座病险水库(水闸)除险加固。继续实施农村危房改造。加强地震安全保障,实施地震易发区农村民居加固工程。推进全市森林草原火险预警系统建设,在森林草原火灾高风险区等重点区域和关键部位新建森林草原火情智能监控系统。加强森林草原防火检查站、森林消防水池、防火阻隔系统等基础设施建设。全市每年完成100个森林防火标准化检查站建设。推动应急避难场所多灾统筹、提级扩能。

  9.提升城市运行安全水平。

  开展以市政公用设施、地下基础设施、老旧人防工程、城市公共空间等为重点的城市公共设施安全专项体检。对城市道路、桥涵等重点部位进行排查,采取信息化手段实时监测。推进油气长输管道占压、交叉穿越、间距不足、地质灾害等隐患整治。全面排查燃气场站、加气站、管网等设施,严格落实燃气企业和使用单位安全主体责任,依法推动餐饮场所等安装燃气报警装置。加强城市道路桥梁隧道、城市地下管线、醇基液体燃料、成品油、城市排水、生活垃圾填埋场及渣土受纳场、城市照明及户外广告设施、人防工程等城市敏感点安全风险辨识、评估、管控。推进各类城市综合管理平台建设,实现联动互通、信息共享,进一步加强城市运行风险监测预警和应急响应、应对处置。依法打击城市违法建设、损坏公共设施、侵占公共空间、渣土车辆违法运输倾倒等行为。开展城市内涝点整治专项行动,补齐城市排水防涝设施短板,有效提升排水防涝应急能力。

  10.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

  危险化学品安全。完善危险化学品产业发展、空间布局和安全生产规划,明确化工园区及涉危工业园区数量、规模和定位。建立《全市危险化学品禁限控目录》,提高企业准入门槛。推动装备陈旧、工艺落后、管理水平低下、不符合布局规划的危化企业改造、搬迁、关闭及转产。加强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重点危化工艺、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油气输送管道高后果区安全管理。推进化工园区及化工集中区全面实施整体风险评估,“一园一策”整改。建立危险化学品运输信息共享平台,加强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管理。实行废弃危险化学品产生单位、运输单位、处置单位清单化管理,完善废弃危险化学品收、运、处体系。对工贸企业涉及危险化学品的工艺设备、储存设施开展安全评估,整治无正规设计、安全设施不完善以及危险化学品超量、超范围储存等突出问题。强化危险化学品违规生产、储存、成品油非法经营及非法违法小化工等重点环节、领域的“打非”工作。

  矿山安全。落实国家相关决策部署,持续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巩固煤矿产业关闭退出成果,严厉打击私挖乱采行为。打造安全、绿色、智慧矿山,实现非煤矿山转型升级和高质量发展。推动非煤矿山发展规模化,完善非煤矿产资源总体规划,严格控制规模和数量,强化安全管理,严格执行环保标准,实施非煤矿山关停并转,大中型矿山比例达60%。推进非煤矿山采掘机械化,鼓励企业推广使用先进适用的机械和工艺,重点岗位、危险作业机械化率达100%。推进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信息化、企业重点危险岗位视频监控智能化建设。健全完善矿山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强化安全技术管理,落实安全技术总工制度;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和享受更多优惠政策挂钩机制。加快地下矿山安全避险“六大系统”建设。实现全市尾矿库视频监控覆盖率100%。

  消防安全。实施消防“生命通道”打通工程,健全部门间联合执法管理机制,“一区一策”综合治理。实施高层建筑消防安全提升计划,强化高层建筑火灾隐患治理。提升大型商业综合体、轨道交通、地下工程、石油化工等重点场所消防安全能力,实现标准化、规范化管理。将老旧小区、古镇古寨消防安全治理列入民生实事工程,持续开展家庭生产加工作坊、彩钢板建筑、“三合一”场所、城乡结合部、物流仓储、农村地区等火灾隐患治理。推动建立基层消防网格信息化管理平台,建设消防物联网监控系统和城市消防大数据库,通过市政府政务共享交换平台,实现与全市各级应急管理综合应用平台的信息互通。针对电动汽车、电动自行车等新材料新业态火灾风险,优化落实防控措施。

  道路运输安全。加快临水临崖、连续长陡下坡、急弯陡坡、平交路口等重点路段和危桥改造整治,加强城市隧道桥梁隐患排查治理和内环快速路综合整治。严格落实客货车产品生产准入、一致性监管,依法淘汰隐患问题车辆,分步实施800公里以上道路班线客运退出客运市场或者转为包车客运。严格治理货车非法改装、“大吨小标”、常压液体危险货物不合规罐车、非法夹带运输等违法违规行为。推动在用“两客一危”车辆和公交客运车辆安装使用智能视频监控系统。严格落实农村客运班车通行条件联合审核机制。加强延伸到农村的城市公交车安全监管,禁止不具备安全条件的农村地区通行有乘客站立区的公交车辆。建立危险货物运输信息平台,推广应用危险货物电子运单,推动部门共享相关数据,推进危险货物运输全过程管理。建立治超信息监管系统,整治“百吨王”,理顺信息传递层级,畅通信息传递渠道,严格落实治超“一超四罚”措施。修订《重庆市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暂行办法》。建设全市统一的“120”调度指挥信息系统,加强交通事故救援“绿色通道”建设。实现道路运输事故死亡人数累计下降9%以上。

  水上交通及其他交通运输安全。切实加强“四类重点船舶”和长江干线、地方水域安全监管,督促港航企业严格落实“日周月”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加强船舶港口的风险分级管控,强化非法采砂、船舶超载、冒雾航行、违规夹带危险品等非法违法行为治理,持续深化航运枢纽大坝专项行动、桥梁防碰撞专项行动、载运危险化学品船舶治理、危险品港口专项整治工作。强化可控飞行撞地、跑道安全、空中相撞、空中危险品运输等重点风险治理,深化机场净空保护、鸟击防范等安全专项整治,加强无人机管控。开展铁路沿线环境安全专项整治和铁路危险货物运输安全专项整治。加强综合交通枢纽和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健全综合交通枢纽安全监管协调沟通工作机制,开展城市轨道交通保护区专项整治,严厉打击违规施工作业、私搭乱建、堆放易燃易爆危险品等危及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安全的行为。全面实施渔业船舶安全生产责任保险。严格落实邮政快递企业主体责任,规范企业协议用户安全管理,完善寄递渠道安全联合监管机制。

  建设施工安全。严格执行建设工程建设用地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制度。全面排查利用原有建筑物改建改用为酒店、饭店、学校、体育馆等人员聚集场所安全隐患,依法查处违法建设、违规改变建筑主体结构或使用功能等造成安全隐患行为,落实建筑物所有权人主体责任。强化因工程建设导致城市道路塌陷事故隐患治理等安全管理工作。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强化危大工程安全管理,落实防高坠措施,督促企业对临边、洞口、攀登、悬空和交叉作业部位等区域实施重点防护。完善建筑施工安全监管信息系统,推动智慧工地建设,实施建设施工全生命周期管理。加大安全生产许可证动态核查等制度措施落地力度。严格查处建设施工领域安全生产突出违法行为。加强农村住房建设和危房改造施工安全管理,强化农村住房安全监管。实现建设施工事故死亡人数累计下降9%以上。

  工贸安全。对粉尘涉爆、铝加工(深井铸造)、钢铁等三类重点企业开展专项执法行动,对重大事故隐患实施定期调度、“销号管理”。对使用具有燃、爆、毒等理化性质的危险化学品工贸企业开展专项整治,聚焦重大安全风险、重大安全隐患和突出违法行为进行重点打击。持续开展粉尘涉爆、冶金煤气、高温熔融、涉氨制冷和有限空间作业的“四涉一有限”专项整治。坚持完善标准化评审和执法检查“二合一”,建立完善以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为重点的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分类分级推进企业达标、专业达标、岗位达标,提高企业风险管控能力。开展园区外分散企业“搬、改、关”专项治理。

  危险废物安全。建立生态环境、应急管理、公安、交通等部门联动、区域协作、重大案件会商督办制度,形成覆盖危险废物产生、收集、贮存、转移、运输、利用、处置等全过程的监管体系,加大打击故意隐瞒、偷放偷排或违法违规处置危险废物违法犯罪行为力度。重点整治化工园区、化工企业、危险化学品单位等可能存在的违规堆存、随意倾倒、私自填埋危险废物等问题。危险废物产生单位应设置符合要求的危险废物贮存设施,鼓励危险废物产生量大的企业和化工园区配套建设危险废物处置设施。

  特种设备安全。持续推动油气管道和城镇燃气管道隐患整治,严格落实油气管道和城镇燃气管道法定检验制度。以“互联网+”等信息化技术为手段,建设智慧特种设备安全管理系统,推动电梯物联网技术落地,推进气瓶质量追溯系统建设,用好国家企业信用公示系统和重庆市特种设备信息一体化平台,构建信用监管长效机制,加强对违法行为的联合惩戒。建立完善电梯、大型游乐设施等特种设备标准规范。扎实推进电梯按需维保新模式。

  旅游安全。依法严格落实旅游安全监管责任,推动出台相关地方性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安全生产技术标准,明确专项监管部门和职责,指导市场健康发展。开展旅游安全专项治理,加强对玻璃廊桥、悬崖秋千、滑索等高空设施规划、建设、运行监管,持续开展安全性系统评估和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加大安全执法力度,严厉打击旅游安全突出违法行为。建立旅行社动态管理机制。规范在线旅游经营服务,对在线旅游等新兴业态坚持包容审慎监管。健全旅游安全预警机制,加强旅行安全提示。

  功能区安全。严格进园入园项目准入,开展园区建设项目区域整体安全评价,完善园区安全保障设施。开展园区整体性安全风险评估,高风险化工园区严禁新建、扩建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严控改建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生产、使用有毒气体且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园区配套建设气防站。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量较大的工业园区、物流仓储园区配套建设具有洗车、维修等功能的专用停车场。有序推进园区一体化、封闭化管理。加快智慧园区建设,建成园区集约化可视化安全监管信息共享平台。

  11.加强自然灾害综合防治。

  洪旱灾害防治。强化大中型水库、重点城镇、重点区域等行政、技术、巡查“三个责任人”制度,继续实施责任人公示制度。重点开展全市中小河流洪水风险普查,编制全市洪水风险区划图。支持洪旱灾害防抗、信息等技术创新与攻关。加快防洪抗旱重大枢纽工程建设,加强中小河流治理、病险水库和病险水闸除险加固、山洪灾害治理、防洪排涝治理。

  地质地震灾害防治。全面推行地质灾害应急管理隐患排查、监测预警、应急响应、应急处置、调查评估规范化建设。落实基层地质灾害监测责任和防灾责任,将监测、处置和防治责任落实到乡镇(街道)、村(居)委会、村(居)民小组和企事业单位,严格按照“群测群防员、片区负责人、驻守地质队员、区县技术管理员”四重网格工作要求落实巡查排查、监测预警等工作。实施地质灾害智能化监测预警项目建设,有序实施避险移民搬迁,加快推进三峡库区后续地质灾害工程治理项目实施。开展地震灾害隐患排查及治理,实施重点地区地震活断层探查,加强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监管,加快实施地震易发区房屋设施抗震加固工程,提高房屋设施抗震设防能力。实施防震减灾公共服务信息化工程,拓展防震减灾公共服务,保障地震应急响应与处置,加强防震减灾科普宣传,提升全民防震减灾科学素质。

  森林草原火灾防治。进一步完善森林草原火灾预防、扑救、保障三大体系,落实区县、乡镇(街道)森林草原防火行政首长负责制和属地管理责任。严格执行野外用火审批制度,加大旅游景区、农林结合部的火源管控力度,认真落实松材线虫疫木焚烧规定。加快推进建设火情瞭望塔、监测哨、电子监控、防火蓄水池、防火隔离带、防火通道等基础设施。每年至少开展2次森林草原火灾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加强重点时段森林草原火灾督导检查。全市24小时森林草原火灾扑灭率达到95%以上,森林火灾受害率稳定控制在0.3‰以内。

  气象灾害防治。开展气象灾害风险普查,建设基于大数据的气象灾害风险管理平台,提升风险管理能力。建立重大气象灾害预警信息紧急快速发布“绿色通道”,实现气象灾害高风险区预警信息到村到户到人。完善广播电视、网络媒体等全媒体准确及时无偿向社会传播气象灾害预警信息机制。提升气象监测精密、预报精准、服务精细能力,充分发挥气象防灾减灾第一道防线作用。着力提升灾害天气敏感行业预警管理水平,增强行业预警发布及响应实效。

  (三)健全应急力量体系,提高事故灾害救援处置能力。

  12.加强专常应急救援队伍建设。

  全面提升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的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水平。优化整合各类应急救援力量,组建市级综合应急救援队伍,督促指导各区县完成区县、乡镇(街道)两级综合应急救援队伍组建。定期组织开展全市综合应急救援队伍技能比武竞赛和跨区机动演练。完善综合应急救援队伍装备配备指导目录,加强队伍先进适用装备配备。强化多灾种专业化训练,提高极端条件下综合救援能力。探索建立市、区县、乡镇(街道)三级综合应急救援队伍双重领导管理体制。优化专业应急救援队伍结构和布局。出台《重庆市专业应急救援队伍管理办法》,分专业制定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建设标准。组织开展专业技能培训和比武,优化协同调度和应急保障机制。加强智能无人救援、特种救援等设备装备配备,提升应急救援能力。

  13.加强航空救援体系建设。

  加快航空应急救援基础设施建设,构建市域内1小时航空应急救援体系,打造1个市级航空应急中心,万州区、黔江区、永川区、潼南区4个区域航空应急中心,重点区县新建35个森林航空消防站,依托各区县现有学校操场、应急避难点、广场等公共资源,布局100个左右临时起降点。依托潼南区域航空应急中心打造成渝地区“2小时航空救援圈”。构建直升机与无人机航空器体系,实现机种高低搭配、远近结合、布局合理、功能完备,具备应急通信、综合救援、空投空运、高层消防功能。建设航空应急指挥平台,实现作战指挥信息化、扁平化、一体化。

  14.加强民兵应急力量建设。

  加大军地统建力度,多措并举提高民兵应急力量抢险救援能力。加强军地沟通协调,建立组织指挥和联动机制,实现军地应急力量共建共训。科学制定装备配备规划,支持民兵应急力量装备建设。组织开展民兵应急力量联考联评和事故灾害综合应急演练。

  15.支持社会应急力量发展。

  依托国家社会应急力量管理服务平台,建立全市社会应急力量数据库。健全属地为主的社会应急力量调用机制,引导社会应急力量有序参与防灾减灾和应急处置工作。推动社会应急力量与综合应急救援队伍、专业救援队伍共训共练,定期组织社会应急力量参加联合训练和演练。定期开展社会应急力量能力分类分级测评,建立激励机制,按国家有关规定表彰或奖励作出重要贡献的社会应急力量,明确因应急救援导致伤亡的抚恤政策。将社会应急力量参与防灾减灾和应急救援工作纳入政府购买服务范围。

  (四)增强应急应对保障,形成应急准备和响应合力。

  16.加强应急基地建设。

  建设市应急指挥总部。打造全市应急指挥中枢,建设市应急指挥总部。实现信息汇集、决策支持、指挥调度、会议会商及值班备勤等指挥中心功能;具备队伍营地、日常训练、教育培训等救援中心功能;完善重大事故灾害应急物资装备、应急指挥通讯、科技智力支撑等保障功能。推进区县、乡镇(街道)应急指挥中心(平台)标准化建设。

  建设区域应急救援中心。按照“一区两群”发展格局,结合区域经济发展和灾害事故特点,在万州区、涪陵区、黔江区、永川区建设区域应急救援中心,突出救援支持、协同调度、队伍驻地、日常训练、教育培训、装备保障等功能,形成辐射主城及渝西、渝东北、渝东南地区的区域应急救援中心体系布局,全面提升区域综合应急救援和应急保障能力。

  强化专业应急救援基地功能。强化国家危险化学品应急救援重庆川维基地、国家区域矿山应急救援重庆天府(安稳)基地、国家隧道应急救援中国交建重庆永川基地等专业应急救援基地功能建设;健全“一中心、六基地、十站所、N个人命救助点”的重庆市水上应急救援体系。

  17.加强应急预案管理。

  健全应急预案管理机制。制定《重庆市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优化专项预案和部门预案划分标准,加强应急预案的统一规划和分级分类管理,严格落实专项和部门应急预案报备制度,完善应急预案定期评估修订机制和刚性要求。强化上下级预案、同级预案、政府与企业预案、相邻地区预案等相关预案之间的有效衔接。依托国家应急预案数字化管理平台,实现应急预案的动态管理和智能化应用。

  推进应急预案编制修订。制定《重庆市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编制指南》,强化风险辨识评估和应急资源调查,完善突发事件分类和分级标准,规范应急响应分级。推广基于情景构建的应急预案编制技术应用。完成《重庆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及市级专项应急预案和部门应急预案编制修订,完成区县、乡镇(街道)、园区、村(社区)、企事业单位应急预案编制修订。编制重要目标、重大危险源、重大活动、重大基础设施安全保障应急预案。

  加强应急预案演练评估。编制应急预案演练指南和评估标准。开展常态化重大事故灾害应急演练,重点加强“双盲”演练。与毗邻省份联合开展应急演练,共同做好临界重点部位事故灾害应对。“十四五”时期,每年组织开展1次市级综合应急演练。

  18.强化应急物资保障。

  完善应急物资储备。健全实物储备和产能储备相结合、政府储备和商业储备相结合、军队储备和地方储备相融合的应急物资储备模式。建立以中央库为依托,市级库(含区域库)为主体,区县库为支撑,乡镇(街道)储备点为基础,村(社区)储存室(间)为补充的五级应急物资储备体系。大力推进各区县建设应急物资储备库,在万州区、黔江区、涪陵区、永川区建设区域性应急物资储备库。按照国家应急物资储备指导目录,加强中央库和市级库物资储备;紧急转移安置人口的物资储备保障标准,市级应达到10万人以上、百万以上人口区县应达到5000人以上、一般区县应达到3000人以上、多灾易灾或偏远乡镇应达到200人以上。针对重要民生商品等应急物资,支持社会责任储备建设,建立健全重点企业最低库存制度。

  加强应急物资管理。按照“集中管理、统一调拨、平时服务、灾时应急、采储结合、节约高效”的原则,进一步明确物资管理、储备、调运、使用、回收、进退出保障工作机制。充分依托国家应急资源管理平台,整合应急物资保障数据资源,加强应急物资分类编码和信息化管理,推动大数据、物联网等技术在应急物资管理方面的应用。建立跨部门、跨区域应急物资协同保障、信息共享和应急联动机制。

  提升紧急运输能力。完善运输资源调运、征用、补偿、结算等配套政策。充分发挥铁路、公路、航空、水路、邮政快递、仓储配送的比较优势,完善多式联运应急物资投放模式,依托大型骨干物流企业开展应急物资配送。落实紧急运输“绿色通道”,健全应急优先通行机制。加强交通应急抢通能力建设,推广运用高科技配送装备,支持危险地区、隔离区推广使用无人机、智能配送机器人、智能快递柜等,实现“无接触配送”。

  19.加强灾后救助恢复。

  健全灾害救助机制。完善自然灾害应急救助制度,健全受灾群众应急期救助、过渡期救助、遇难人员家属抚慰、冬春生活困难救助和旱灾临时生活救助制度,切实保障受灾群众基本生活。引导心理援助与社会工作服务参与应对突发事件,加大受灾群众心理援助。

  规范灾后恢复重建。科学开展灾害损失评估、次生衍生灾害隐患排查及危险性评估、住房及建筑物受损鉴定和资源环境承载能力评价,完善评估标准和评估流程,科学制定灾后恢复重建方案。统筹推进因灾倒损住房恢复重建工作,有效整合灾后重建、农村危房改造、新农村建设工程等政策。加强自然灾害救助法律法规和政策宣传,提高群众自然灾害救助政策知晓度。加强灾后恢复重建资金管理,强化恢复重建政策实施监督评估。

  (五)加强人才科技支撑,提升应急信息化智能化水平。

  20.加强应急人才培育。

  优化应急管理队伍结构。配齐配强各级各类应急管理干部队伍,提高应急管理干部队伍专业人才比例,构建结构合理、梯次完备、衔接有序的人才格局。加强应急系统人才交流,建立机关、基层双向挂职锻炼机制和重点行业、重点地区安全监管人员与企业人员双向挂职交流机制。拓宽应急领域急需紧缺人才培育供给渠道,鼓励采用购买服务等方式引进专业人才。严格落实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和选用标准。

  加强人才技能水平培训。推动职业培训转型升级,完善人员定期培训和继续教育机制。分级分类对应急管理人员开展安全生产、综合防灾减灾救灾及应急救援等专业知识和技能的培训。开发面向领导干部的应急管理能力培训课程,将应急管理纳入全市各级党政领导干部必修内容。加强注册安全工程师、注册消防工程师等职业资格培训与管理。以国家安全监管监察执法综合实训西南基地为主,高校、科研院所、大型企业等共同参与,开展基层应急管理人才、基层网格员、特种作业等人员培训,推进考试考核规范化、信息化。

  加快应急管理学科建设。鼓励支持重庆高校开设应急管理相关专业,推动完善应急管理类研究生教育、本科生教育和高等职业技术教育体系。支持重庆安全技术职业学院扩容发展,共建校企合作产教融合协同创新基地。完善“政产学研用”应急管理人才协同培养机制,突出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应急救援等知识、能力和素质的培养,强化应急管理类专业学生的实战能力。出台应急管理相关专业优秀人才培养激励政策。

  加强应急管理智库建设。健全重庆市应急管理专家库,完善领域分类,规范专家选聘流程,健全管理、使用、考核、培训机制。打造应急专家资源共享平台,充分发挥各领域专家在技术服务、决策咨询、监督检查、抢险救援等方面的作用。

  21.强化应急科技支撑。

  强化科研支撑力量。成立重庆市应急管理研究院,开展应急管理领域基础性、综合性、前瞻性科学理论、政策法规以及重大事故预防、监控、预警和应急救援等重大技术研究,推广先进、实用技术成果,为政府应急管理工作提供全面支撑。充分发挥重点实验室、高校、科研院所等机构的智力支持作用,开展应急领域科学技术学术交流合作和咨询服务。

  加强应急科技创新。立足需求,服务实战,集中攻坚应急管理基础科学研究、安全风险防控与治理、安全生产保障与重大事故防控、安全监测预警与控制、事故灾害感知识别、重大基础设施安全保障、综合应急技术装备、智能应急等重点难点。重点开展无人化灾害处置技术与装备、智能化矿井定位(防撞、调度)技术与装备、特种设备安全关键技术、新型消防救援装备与技术、城市基础设施关键安全技术、特种应急救援装备关键技术、现场生存保障装备关键技术的研发。

  强化科技成果应用。研究出台推进科技成果转化的扶持政策,支持研发和推广符合基层实际需要和储备需求的应急产品。加强应急产业领域国内外合作,组织应急产业领域的各类展会或现场会,搭建应急科技成果转化和推广运用平台,提升科技支撑能力和水平。

  22.强化信息技术应用。

  加强信息基础设施建设。通过物联感知、卫星感知、航空感知、视频感知和全民感知五类途径,对自然灾害易发多发频发地区和高危行业领域实行动态监测,打造“感知网络”,为应急管理业务应用提供基础数据源。建设指挥信息网、卫星通信网和无线通信网,完善与电子政务外网、电子政务内网、互联网安全互联机制,构建“应急通信网络”,实现有线、无线和卫星通信融合互通。依托应急管理部应急云和重庆市政务云,构建“重庆应急云数据中心”,服务应急管理业务应用。

  建设应急管理综合应用平台。按照“统筹规划、集约建设”原则和“平台化、服务化、组件化、共享化、标准化”要求,逐步将分散、异构的原有业务系统和新建业务系统整合,实现行业部门数据资源融合,为业务系统提供数据支撑和应用支撑,打造业务协同、统一指挥、高效运转的应急管理综合应用平台。

  推动智慧应急生态建设。全面汇聚共享安全生产和自然灾害监测预警数据,形成重点行业领域风险监测预警“一张图”,建设应急管理安全监管执法系统,推动网上执法、电子文书等新型执法模式,建设基于地理信息的灾情信息汇聚、现场动态研判和应急指挥辅助决策系统,打通应急现场数据链,强化现场信息采集、现场组网,提高体系化作战支撑能力,完善网络安全防护体系,提高网络安全态势分析能力和主动防御能力。

  23.强化智能应急装备应用。

  提升救援队伍装备现代化水平。加强市、区县综合应急救援队伍应急通信、信息化保障等配套性装备建设,重点区域、重点专业及拳头力量配强应对超常条件下灾害事故及特种灾害事故的专业化处置救援装备。加强应对大型自然灾害的防汛抗旱装备、森林灭火装备、地震地灾救援装备、水陆空一体化物资投送等装备建设,大力推进先进适用救援装备在应急救援队伍试点配备和示范应用。推动快速机动作战队伍主战装备器材小型化、轻型化和多功能化,提升应急救援人员的个体携行和带载能力。加强基于5G、工业互联网等通信技术在矿山(井)、山林、特殊空间的物联网络技术装备应用,推进防汛、森林灭火、危化救援、矿山救援、隧道救援等特殊、危险环境条件下无人智能装备应用。

  实施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装备标准化建设。按照《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装备配备标准》,加强执法装备信息化、智能化建设,推进综合行政执法队伍和执法人员执法专业装备、个人防护装备以及制式服装等配备应用,强化执法用车保障,提高执法装备现代化水平。

  提高事故灾害风险防范物防技防水平。加强平战结合防救一体的防灾减灾装备建设,重点推进城市安全运行、重大基础设施等灾害快速响应技术装备,以及智能化、无人化快速处置修复技术装备的应用。加强安全生产风险感知和防范设施设备建设,重点加强化工生产、油气管道、矿山安全监测与智能预警装备应用,推进“机械化换人、自动化减人、智能化换岗”行动。

  (六)筑牢群防群治基础,构建社会共建共治共享格局。

  24.强化成渝地区应急联动。

  建立成渝地区安全生产地方标准协同机制。开展成渝两地联合执法行动,严厉打击“三不管”“流动作案”等典型案件。强化川渝长江流域联防联控联调、水库联合调度。建立重大事故灾害监测预警、预防治理、会商决策、信息共享和救援联动等机制。共建共享国家西南区域应急救援中心以及物资储备中心,开展成渝两地应急救援联合演练。

  25.提升基层应急治理能力。

  整合各类网格资源,明确基层网格员险情灾情和重大隐患报送、交通劝导、科普宣传、应急救援等方面工作任务。完善安全隐患和灾害信息直报、定期发布机制,打通应急管理“神经末梢”。大力发展应急志愿服务,完善志愿者管理相关办法,保障志愿者权益、规范志愿者管理。

  26.完善宣传科普教育体系。

  构建应急知识全媒体传播格局。编制安全生产和自然灾害防治社会宣传教育大纲,注重宣传教育的特殊性、通识性。鼓励主流媒体开办应急管理节目、栏目,大力拓展微博、微信、头条、抖音等新媒体和自媒体宣传渠道,开发具有应急文化特色的融合产品。

  广泛开展应急科普宣传教育。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建设应急虚拟体验馆和网上科普宣教平台,打造“百部应急宣传教育片”,建立重庆市应急科普资源库。以“安全生产月”“防灾减灾日”“防震减灾周”“世界急救日”等为主要载体,共同推动应急科普知识进企业、进学校、进社区、进农村、进家庭。

  打造应急科普教育基地。制定《重庆市应急安全科普教育基地管理办法》,依托现有科技场馆、安全体验馆、灾害遗址、公园、旅游景点、应急培训演练基地、人民防空宣传教育基地、红十字应急救护培训基地等,打造一批集公共安全教育和应急科普平台于一体的“应急安全科普教育基地”。

  27.完善多元市场参与机制。

  推动第三方技术服务。推动行业协会学会的发展、自律,培育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注册安全工程师事务所、消防技术服务机构等第三方技术服务机构,鼓励其以独立法人单位开展评价、评估、咨询、培训等技术服务。建立健全政府购买服务机制,制定政府购买应急管理服务指导目录。推动第三方机构参与企业安全管理服务,提高企业安全管理水平。

  完善风险分担机制。探索发展巨灾保险,发挥风险防范、损失补偿、恢复重建等作用。全面实施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发挥事故预防和赔偿保障作用。

  健全信用奖惩机制。出台安全生产诚信管理办法,建立安全生产诚信评价和不良信用记录制度,与政府诚信管理平台互联互通,与企业和企业有关负责人评先评优、知名度美誉度评价、资格资质管理、金融保险服务等方面挂钩。推动各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建立完善诚信管理制度,加强与安全生产诚信管理办法的衔接。将安全生产、消防重大违法行为纳入联合惩戒“黑名单”。落实全市安全生产有奖举报制度,推动市级行业部门分行业领域制定接报处理和兑现奖励实施细则,规范举报程序,明确奖励标准,落实奖励资金。

  28.发挥试点示范引领作用。

  支持渝北区率先建成国家安全发展示范城市。制定《重庆市创建安全发展示范城市评价与管理实施细则》,在主城都市区和条件成熟的区县开展国家安全发展示范城市创建工作。制订《重庆市安全发展示范乡镇(街道)创建工作评审程序及创建标准》,开展安全发展示范乡镇(街道)创建工作。继续开展全国综合防灾减灾示范区县创建工作。发挥试点示范引领作用,加快建成以中心城区为基础,带动周边、辐射县乡、惠及民生的安全发展型城市,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提供坚实的安全保障。

  四、重点工程

  (一)风险监测预警工程。

  自然灾害风险调查和重点隐患排查工程。摸清我市灾害风险隐患底数,查明重点区域抗灾能力,建立分类型分区域的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数据库,编制自然灾害系列风险图、综合风险区划图和防治区划。

  乌江彭水段航运气象安全服务保障系统建设项目。在乌江航道彭水段建设15个航道安全气象观测站,通过加密监测暴雨、大雾、大风等气象灾害,建立覆盖全面、信息准确、传递畅通的航道灾害监测预警体系。

  地质灾害隐患综合遥感识别和智能化监测预警建设项目。开展地质灾害隐患综合遥感识别、群测群防智能化监测预警建设5000处,运用综合遥感识别技术,实现地质灾害早期识别,运用自动传输地质灾害监测仪器,实现地质灾害预警提前发布。

  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地震安全保障工程。在全市地震监测能力薄弱地区、重点监视防御区和重要工程建设区建设30个地球物理观测站点。完成现有地震监测台站标准化和信息化技术升级改造。在超过200米的超高层建筑和特大桥安装地震加速度计。建设大型油气田、矿山微震监测台网和大型水库强震动监测台网。

  智能气象协同观测系统建设。在中小河流、山洪、地质灾害隐患点和暴雨灾害高风险区、天气系统上游区、高海拔地区等监测盲区,新建或升级100个多要素自动气象站。针对暴雨灾害高风险区和大城市气象保障需求,在“一区”建设3部X波段相控阵天气雷达,在“两群”建设6部X波段双偏振雷达。

  中心城区易涝点专项整治行动。开展城市内涝点整治专项行动,补齐城市排水防涝设施短板,率先完成主干道、立交下穿道、低洼地等区域整治,排水防涝应急能力建设有效提升。

  滨江交通隔离设施防护功能提升工程。实施渝中区长滨路隔离护栏修复、长江储奇门至朝天门段堤防护栏建设、巴南区滨江路防撞护栏修复等工程。

  中心城区跨江大桥安全防护提升工程。对跨江大桥桥梁进行修缮,完善车行系统、增设垂直升降梯、构建便捷步行通廊、优化安全防护等,提升桥梁交通功能和安全水平。

  (二)应急救援能力提升工程。

  重庆市应急指挥总部。打造全市应急指挥中枢,包含指挥中心、救援中心、保障中心,具备指挥调度、会议会商、值班值守、队伍驻守备勤训练、物资保障、教育培训等功能。

  市综合应急救援区域中心。在万州区、涪陵区、黔江区、永川区建设区域应急救援中心,突出救援支持、协同调度、队伍驻地、日常训练、教育培训、装备保障等功能,形成辐射主城及渝西、渝东北、渝东南的区域应急救援中心体系布局,全面提升区域综合应急救援和应急保障能力。

  重庆市航空救援中心(政务航空基地建设项目)。整合政务航空资源,建设集应急救援、公安、气象等多功能于一体的政务航空基地,辐射全市各区域。

  重庆市航空救援区域中心。在万州区、黔江区、永川区、潼南区建设4个区域航空应急中心,形成区域航空救援中心体系布局,提升区域航空救援能力。

  市域内“1小时航空救援圈”基础工程。在重点区县规划建设35个森林航空消防站,依托各区县现有学校操场、应急避难点、广场等公共资源,在全市布局100个左右临时起降点。

  成渝地区“2小时航空救援圈”基础工程。依托潼南航空救援中心扩建成渝航空救援基地,在潼南区、合川区、大足区等区县建设10个森林航空消防站。

  气象应急保障能力建设项目。建设市级应急气象保障中心,购置1辆应急气象保障车及应急气象设备,开发市级应急气象保障服务系统。建设4个区域应急气象保障中心,各购置1辆应急气象保障车及应急气象设备,开发区域应急气象保障服务系统。

  重庆市洪旱灾害工程抢险实训基地。建设基于山洪灾害、水利工程险情和堰塞湖等真实抢险场景的实战实训培训场所,包括救援实景布置、现场调度桌面推演、高科技抢险救援储备库及装备配备,以及队伍营房和配套设施等。

  国家安全监管监察执法综合实训西南基地。按照国家建设要求,完善国家安全监管监察执法综合实训西南基地功能,重点建设金属冶炼、城市地下燃气管道、地下空间等应急救援及安全监管监察执法能力实训配套场地等内容。

  重庆市应急救援综合实训演练基地。按照“专业化、模拟化、实战化”的标准,打造集技能培训、考核、演练、竞赛为一体的智慧应急救援实训基地和交流平台。

  重庆市矿山应急救援秀山基地。建设集指挥调度、备战备勤、教育培训、矿山救援、队伍演(训)练、实操考核、物资储备为一体的应急救援基地。

  渝东北综合训练基地建设项目(云阳)。立足云阳、服务三峡库区城镇群,建设“三库两基地一中心”:自然灾害和事故灾难类储存仓库、公共安全类储存仓库、公共卫生类储存仓库、实训基地、研学基地、应急指挥综合调度中心。

  重庆市安全生产考试考核基地(二期)。加强全市特种作业实操考场条件建设,开展有限空间、金属冶炼等特种作业实操考试条件建设。

  (三)应急物资装备保障工程。

  重庆市应急物资储备工程。在万州区、黔江区、涪陵区、永川区建设区域性应急物资储备库,提升应急物资保障能力。

  重庆市应急救援航空器配置项目。购置2架中大型直升机,市航空救援中心及4个区域中心各配置两辆油料保障车。采用“政企合作”购买服务方式,组建无人机大队。

  重庆市应急管理执法装备配备工程。按照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装备标准,结合执法任务实际需求,为执法人员配备个体防护、执法保障、执法过程、测量侦检等设备以及行业专用等装备。

  (四)智慧应急信息化工程。

  重庆市智慧应急支撑体系建设工程。建设指挥信息网、卫星通信网和无线通信网;建成重庆市应急管理云数据中心;建设危化、非煤矿山、工贸等行业领域监管执法系统和自然灾害综合监测预警系统;建设全市统一的事故灾害应急调度指挥系统;建设重庆市应急管理综合应用平台。

  智能气象预报系统建设项目。建设高分辨率数值预报系统、智能天气预报系统、智能气候业务系统,提升气象预报系统智能化水平。

  智能预警信息发布系统工程。建设基于云架构的预警信息智能发布系统,实现全媒体快速精准发布预警信息。建设村级预警工作站。

  重庆市防震减灾公共服务信息化工程。建设1个市级防震减灾服务云平台,涵盖地震监测预测预警、地震灾害风险评估与防治策略、抗震设防需求、应急辅助决策、科普宣传与舆情导控、防震减灾政事管理等专业信息处理系统和公共服务系统。

  灾害应急联动保障智慧化能力提升工程。以市公安局警务指挥平台为基础,建立城市应急联动“数据程控交换与智能配送”系统;建设基于机器学习的“模拟演练”系统;构建应急信息行为在线感知与深度学习系统;构建智能应急协作助手。

  重庆市道路运输安全风险运行监测系统工程。搭建面向全市行业安全监管的道路运输安全风险运行监测系统,配套出台行业安全风险分析和预测评估指标体系、行业安全监督检查标准体系,开发企业风险评估分析模型。

  重庆市安全生产考试点信息化管理系统工程。统一全市安全生产考试点智能化管理系统、身份识别等信息化管理系统。

  (五)应急科普宣教工程。

  重庆市洪旱科技普及馆项目。建设洪旱科技普及馆,模拟洪旱灾害实景,具备防汛减灾展示与体验、洪旱灾害事故展示、模拟应急救援、应急演(训)练等功能。

  重庆荣昌安全体验基地(国家防震减灾科普教育基地)。建设地震及自然灾害、公共安全、交通安全、消防安全、家居安全、生产安全、应急救援和青少年儿童安全等8个体验馆和1个线上仿真安全体验馆。

  重庆市地质灾害科学普及馆项目。建设重庆市地质灾害科学普及馆,具有地质灾害科普、科学试验互动、地质灾害避险体验等功能。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保障。

  全市各级各部门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坚决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自然灾害防治及应急救援的系列重要指示精神落实在具体行动中。各区县应急管理“十四五”规划在主要目标、主要任务和重点工程项目方面要与本规划做好衔接。加强年度工作计划与本规划的衔接,将本规划确定的主要指标和主要任务、工程项目纳入年度工作计划实施。强化规划实施协同推进机制,落实规划实施责任,确保规划实施有序推进,确保重点工程有效落地,确保各项目标如期实现。

  (二)加强经费保障。

  加强财政预算与规划实施的衔接协调,按照事权划分与支出责任相适应的原则,各级财政对规划实施予以合理保障。完善政府投入、分级负责、社会参与相结合的资金保障机制,继续落实应急管理领域专项资金政策。统筹资金使用,整合优化资源,形成政策合力。

  (三)加强监测评估。

  建立健全规划实施的监测评估制度,由市安委会办公室、市减灾委办公室组织开展规划实施年度监测分析、中期评估和总结评估。建立客观、科学的监测评估指标体系,丰富监测评估方式,强化监测评估结果应用。鼓励开展第三方评估,增强规划评估的客观性和准确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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