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城管局(委),南宁市市政和园林局,柳州市、桂林市林业和园林局,北海市市政局、综合行政执法局,崇左市城乡综合执法局,玉林市园林服务中心:
十九届六中全会和自治区第十二次党代会将于近期召开,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批示指示精神,认真贯彻新《安全生产法》,落实自治区安委会2021年第四季度防范重特大安全事故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切实做好十九届六中全会和自治区第十二次党代会期间全区住房城乡建设领域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防范和遏制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为会议召开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强化组织领导,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全区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各主管部门要充分认识到当前复杂严峻的安全生产形势和做好十九届六中全会、自治区第十二次党代会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极端重要性,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和李克强总理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以及全国、全区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要求,坚持“生命至上、安全第一”,强化安全发展理念,始终坚持底线思维,切实增强红线意识、责任意识和风险意识,对安全生产工作决不能有丝毫松懈、半点马虎。要加强组织领导,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作出专门部署,进一步压实各方面、各环节安全生产责任,抓实抓细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有效防范和遏制十九届六中全会、自治区第十二次党代会期间及会议前后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二、强化明查暗访,深入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
全区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各部门要进一步强化“隐患即事故”的理念,在十九届六中全会和自治区第十二次党代会期间及会议前后,深入开展在建房建市政工程建筑施工、城镇燃气、市政公用设施运行、城市园林绿化、城市既有房屋和农房等领域的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强化安全生产明查暗访,进一步压实企业和相关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切实做好安全防范工作。同时要按照职责分工,切实抓好本单位、本部门和本行业领域的疫情防控工作。
(一)房建市政工程建筑施工安全方面。各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认真按照我厅10月29日印发的《关于切实加强房建市政工程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监管坚决遏制事故多发频发态势的通知》(桂建管〔2021〕22号)要求,认真吸取事故教训,以地下暗挖工程、建筑起重机械等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和城市轨道工程、城市隧道工程等重点工程为重点,坚决防范较大及以上事故发生;以高处坠落、物体打击、坍塌等多发频发类型事故为重点,坚决防范一般事故发生。强化安全生产巡查检查监督执法,狠抓建设单位不遵守基本建设程序、未组织专家论证并落实赶工安全措施即盲目赶工行为的处理,严厉打击各类转包、非法分包、挂靠等建筑市场违规行为;严查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到岗履职情况,突出企业总部对在建项目的检查履职,特别是对企业总部不在当地的在建项目,如履职不到位的,该停工的要坚决责令停工整改并督促落实。
(二)城镇燃气和市政公用设施运行安全方面。各地燃气主管部门要加强各类燃气场站、燃气管道和附属设施,以及各类可能影响燃气管网安全的第三方施工等隐患问题排查整治,强化餐饮业等使用燃气经营场所的执法检查。突出燃气管网与邻近建(构)筑物安全间距的检查,特别是加强天然气管道被违法占压、违章搭盖部位的安全检查,加强管道巡线巡查和周边第三方施工现场安全监管,突出人员密集公共场所用气安全监管。十九届六中全会和自治区第十二次党代会前,要对本地区燃气重大风险点开展一次全覆盖检查,对前期全区燃气安全专项检查中发现的隐患问题整改落实情况开展一次“回头看”。各地市政行业主管部门要结合当地实际情况,认真做好有关市政设施设备的维护检修,及时消除各类安全隐患。
(三)城市园林绿化安全方面。各地园林绿化主管部门和有关单位在十九届六中全会和自治区第十二次党代会期间要加大安全巡查力度、频次,紧盯城市公园大型游乐设施等风险点,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同时,要结合游览安全和《重大疫情期间城市公园运行管理指南(试行)》等相关要求,重点做好城市公园消毒、游客体温检测和“健康码”查验入园等工作,督促游客执行好“一米线”、佩戴口罩等措施,防微杜渐、未雨绸缪,全力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
(四)房屋使用安全方面。各地房产、住房城乡建设和违法建设查处主管部门要认真按照我厅10月18日印发的《全区房屋建筑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方案》(桂建管〔2021〕21号)要求,深入开展城镇房屋、农村房屋、装修改建工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深入推进违法建设和违法违规审批专项排查整治,严防房屋倒塌等事故发生,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三、强化应急值守,严格落实值班和信息报送制度
全区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各部门各单位要切实加强十九届六中全会和自治区第十二次党代会期间应急管理工作,建立和完善安全事故和灾害应急处置预案,做好应急物资储备和应急队伍准备,建立应急快速响应机制,进一步提高重大事故防范应对处置能力,确保一旦发生重大事故能够迅速投入抢险救援工作,将事故损失减小到最低程度。要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在岗带班、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和事故信息报告制度,确保发现事故险情后及时、准确上报情况和科学有效处置;发生事故灾害后按照有关要求及时上报信息,并做好处置和善后工作。
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总值班室电话:0771-2260001;传真:0771-2260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