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肇庆高新区管委会,肇庆新区管委会,粤桂合作特别试验区(肇庆)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直属各单位:
现将《肇庆市卫生健康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卫健局反映。
肇庆市人民政府
2022年3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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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将《肇庆市卫生健康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卫健局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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