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现将《清远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更新调整内容清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本《清单》自2023年8月1日起实施,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生态环境局反映。
附件:《清远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更新调整内容清单
清远市人民政府
2023年6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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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现将《清远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更新调整内容清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本《清单》自2023年8月1日起实施,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生态环境局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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