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生态环境分局、相关科室(部门):
为保障我市环境监管重点单位名录时效性,我局编制了《东莞市2024年环境监管重点单位名录》,现予以公布。请各单位按照国家关于环境监管重点单位管理要求做好相关企业的监管和监测工作,督促环境监管重点单位依法履行信息公开、自行监测、在线监控等生态环境法律义务,采取措施防治环境污染,防范环境风险。
东莞市生态环境局办公室
2024年3月31日
(联系人:刘卫华,联系电话:23391316)
附件:东莞市2024年环境监管重点单位名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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