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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阳市应急管理局关于印发《咸阳市开展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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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款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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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字号:咸应急发〔2024〕40号

颁布部门:咸阳市应急管理局

法律效力:地方规范性文件

应用分类:综合管理类

颁布日期:2024-04-12生效日期:2024-04-12

市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各安全生产培训机构、考试点:

  现将《咸阳市开展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专项治理工作方案》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咸阳市应急管理局
2024年4月12 日

咸阳市开展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专项治理工作方案

  按照省市场监管局、应急管理厅《关于印发<陕西省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陕市监发﹝2024﹞165号)要求,为扎实开展全市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专项治理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安全生产培训考核工作,通过开展专项治理工作,强化安全生产培训机构、考试点和网络交易平台监管,严厉打击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领域突出违法行为,淘汰清退一批不符合基本条件的培训机构和考试把关不严的考试点,严肃查办一批培训考试弄虚作假案件,通报曝光一批违法违规典型案例,广泛宣传培训考核政策法规,进一步规范安全生产培训考核秩序,提升安全生产培训考核质量。

  二、组织机构及任务分工

  咸阳市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史朋宣  市应急管理局党委书记、局长

  副组长:时雅男  市应急管理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闫锋利  市应急管理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成  员:许景浩  市应急管理综合执法支队支队长

  刘孟严  市应急管理局秘书科(党建办)科长(主任)

          郭媛媛  市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中心副主任

  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局秘书科,统筹推进全市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专项治理工作,收集汇总报送工作进展情况。

  市应急管理综合执法支队:负责对安全生产培训机构、考试点及其相关人员落实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情况进行执法检查,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市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中心:指导安全生产培训机构、考试点做好专项治理自查自纠工作。

  三、治理任务

  (一)严格核查培训与考试机构基本条件。对标《安全生产培训机构基本条件》(AQ8011-2023,以下简称“新标准”)要求,组织开展培训机构评估复核和执法检查,坚决淘汰不符合基本条件的培训机构,全面整治当前培训机构“小散乱”现状。要及时对标新标准,举一反三,落实《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加强考试点监管,落实电工作业、焊接与热切割作业、高处作业等3类特种作业考试采用真实设备的要求,严肃考试纪律,强化防作弊信息监管,推进公职人员监考和巡考制度落实,严肃查处考试违纪违法行为,确保考试公平公正。

  (二)依法查处培训考核违法违规行为。采取专项执法、联合执法、“双随机、一公开”、交叉执法、举报核查等方式,依法依规对安全生产培训机构、考试点及其相关人员的违法违规行为实施处罚,严厉打击“考培不分”、培训弄虚作假、纵容、参与甚至组织考试作弊等行为。

  (三)压实平台主体责任。会同市场监管部门督促辖区内网络交易平台企业对“低压电工证”“高压电工证”“高出作业证”等禁限售商品服务信息加强管控,排查下架涉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违规宣传信息。

  (四)畅通投诉举报渠道。鼓励社会公众通过“12345”、“12350”、市应急管理局门户网站投诉举报邮箱、“安全生产举报”小程序等方式,举报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违法违规行为,提供假冒政府网站、制售假冒特种作业操作证违法行为线索,要会同市场监管、公安等部门对各类问题线索实施“闭环式”全链条打击,坚持一查到底,严肃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从严从重追究责任。

  四、工作步骤

  从2024年4月至10月分三阶段完成。

  (一)动员部署(2024年4月上旬)

  由局秘书科牵头,市应急管理综合执法支队、市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中心配合,结合辖区实际,制定工作方案,明确重点任务和时限要求,细化分工,压实责任。

  (二)自查自改(2024年5月底前)

  组织各安全生产培训机构对照专项治理内容开展自查自纠,形成内容详实的自查报告,于5月20日前报市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中心。

  (三)执法检查(2024年10月中旬前)

  由局秘书科牵头,市应急管理综合执法支队、市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中心配合,组成联合执法检查组,根据自查自纠情况,对全市安全生产培训机构、考试点开展拉网式、全覆盖执法检查,对自查整改后仍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从严进行查处。对收集发现的假冒政府网站制售假冒特种作业操作证的涉案线索,按照《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办法》(应急﹝2019﹞54号)规定及时移送公安部门,并积极配合依法查办。必要时,可邀请市消防救援支队执法人员或消防专家参与检查。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充分认识培训机构不按大纲施教,培训作假,虚假宣传特种作业操作证包过、替考、免考带来的重大隐患,充分认识考试机构监考不严,考培不分,纵容、参与甚至组织考生作弊,违反考试纪律、纵容或参与考生作弊的恶劣影响,充分认识培训、考试机构相互勾结,在培训、考试环节弄虚作假,甚至未参加培训考试情况下获取的特种作业操作证,存在倒卖证件行为,造成“假的真证”,充分认识不法分子伪造、兜售假冒特种作业证带来的严重危害,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工作紧迫感,精心组织,周密部署,聚焦问题导向,靶向精准发力,扎实稳妥推进。

  (二)加强部门协同,强化行刑衔接。加强与市场监管、公安等部门的紧密协作,发挥各自职能优势,严格依法履职尽责,健全线索通报、案件移送、案件协查、联合执法、信息共享等工作机制,确保特种作业人员培训考核治理高效有序开展。加大行刑衔接力度,对培训机构与考试机构相互勾结,组织考生作弊,倒卖特种作业操作证书,假冒政府网站制售假冒特种作业操作证等涉案线索,及时移交公安机关进行查处。

  (三)广泛宣传引导,加强信息报送。利用电视、报刊、宣传手册、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大力宣传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政策和规章,要宣传推广先进典型,曝光培训考核违法违规案例。要及时向社会公布公开举报电话,鼓励社会公众举报假冒特种作业操作证违法行为,营造全社会关注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工作的良好氛围。

  请市应急管理综合执法支队、市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中心分别于6月25日、10月25日前将治理工作情况及统计表(见附件)报至局秘书科,重要问题、成果、案例随时报送。

  联系人:梁平    联系电话:33658995  

  附件:咸阳市安全生产培训机构名单、咸阳市安全生产考试点名单、工作情况统计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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