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生态环境局各分局:
根据《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发布<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审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建设项目名录(2024 年本)>的通知》(粤环函〔2024〕394 号)等有关规定,为加强对重大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审批管理,结合我市实际,市生态环境局对本市佛山市生态环境局文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权限作出优化调整,制定了《佛山市生态环境局审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名录(2024 年本)》,现予以发布,本名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佛山市生态环境局审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名录(2024年本)
佛山市生态环境局
2024年1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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