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住房城乡建设和水务局,市局各相关科室,市建筑业协会,各相关企业: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住房城乡建设领域房屋市政工程(以下简称“房屋市政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工作,落实建设单位工程质量安全首要责任,根据《佛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建筑市场诚信管理办法的通知》(佛建〔2024〕103号)《佛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进一步落实建设单位质量安全首要责任和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质量安全责任的通知》等文件工作要求,现就有关事项补充通知如下。
一、在相关平台增设“建设单位诚信信息公示”栏
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增设建设单位诚信信息公示栏,公示内容包括对建设单位的诚信行为公示、对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的“红黄绿”牌评价信息。通过对建设单位及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的诚信行为信息公示披露,加强信息公开透明,强化社会监督,有效降低市场交易过程中甲乙双方信息不对称情况的出现,有效遏制失信行为的发生。
二、实行“红黄绿”牌评价结果“双告知”
市、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完成对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记牌录入后,有关“红黄绿”牌记牌情况将以书面形式告知建设单位(附件1),以短信形式告知相关项目负责人。
三、强化工作队伍建设工作
市、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强化建设单位落实质量安全首要责任工作队伍建设工作,明确牵头分管领导、责任科室及联系人,明确各相关科室职责(涉及质量安全、建筑市场、房地产市场、消防、人防、设计科技等相关职能的)。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加强监管,加强政企沟通,凝聚各方智慧力量,市建筑业协会发挥行业自律作用,共同促进各建设单位及相关项目负责人业务能力提升,开创我市工程建设行业高质量发展新局面。请各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市局各相关科室、市建筑业协会于2025年2月28日前将有关名单(附件2)报送至市局工程执法科。
四、开展“红黄绿”牌补录工作
请各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市局各相关科室于2025年3月7日前将2024年11月22日以来的记牌情况(附件3)报送至市局工程执法科,并同步完成“红黄绿”牌补录工作。
附件:1.佛山市房屋市政工程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记牌告知书(模板)
2.建设单位落实质量安全首要责任工作队伍名单
3.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红黄绿”牌记牌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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