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生态环境局,厅机关各处室、直属机构、各直属单位:
根据省委编办、省司法厅《关于规范和完善全省各级政府部门权责清单制度的实施意见》(鲁编办〔2019〕94号)要求,我厅对省市县三级行政权力责任事项和公共服务事项进行了全面梳理,编制了《山东省生态环境系统权责清单》。现印发给你们,请积极认领清单,做好履职工作。
《山东省生态环境系统权责清单》根据法律法规规章及相关省级以上规范性文件的调整和职责任务变化等情况实施动态调整。
山东省生态环境厅
2019年6月28日
下载相关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