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程序,提高行政审批效率,我局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事项办理流程进行了优化调整,将环评技术评估环节纳入审批流程,并明确了技术评估时限(三十个自然日内),(更改后的流程见附件)。
即日起,我局按新的流程办理环评审批业务,此前正在进行或已通过技术评估的项目环评文件可直接申报,也可完成技术评估后再行申报。
特此公告。
附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表)审批事项办理流程图
惠州市生态环境局
2019年8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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