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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应急管理局关于推荐化工医药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专家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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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款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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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字号:常应急函〔2024〕14号

颁布部门:常州市应急管理局

法律效力:地方规范性文件

应用分类:综合管理类

颁布日期:2024-03-04生效日期:2024-03-04

各辖市(区)应急管理局,常州经开区政法和应急管理局:

  为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专家队伍,充分发挥专家在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中的技术支撑作用,经研究,决定在全市范围内组织推荐常州市化工医药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专家成员人选。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和专业类型

  1.推荐范围:国家机关、科研院所、大专院校、有关企业等单位中从事安全管理、科研教学、技术服务等工作的在职或离退休人员。

  2.擅长业务类型:政策理论、培训授课、监管执法、隐患排查、应急救援。

  3.专业类型:石油化工、煤化工、精细化工、制药、油气储运、设备安全、电气安全、化工仪表自动化、防火防爆、安全管理、评价咨询审核、化学分析检测、网络安全、信息化系统、化工设计、烟花爆竹、实验室管理。

  4.化工工艺类别:光气及光气化、电解(氯碱)、氯化、硝化、合成氨、裂解(裂化)、氟化、加氢、重氮化、氧化、过氧化、胺基化、磺化、聚合、烷基化、新型煤化工、电石生产、偶氮化。

  二、拟选聘专家的基本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具有爱岗敬业精神,作风正派,勤政廉洁,身体健康;

  2.熟悉化工医药等行业国家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技术标准,具有较高的政策、理论水平,在安全生产领域享有一定声誉,愿意承担且能够胜任安全生产专家工作;

  3.在相关领域从事业务工作达10年以上,具有相应领域的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实践经验丰富,具有较高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

  4.具有较强现场发现、分析和解决事故隐患的能力,能够深入现场开展实地勘察、参与应急救援、提供技术服务等;

  5.近三年,从事安全生产工作期间,未受过区级及以上相关部门通报批评或处理;

  6.除教授级高工和特聘专家外,年龄原则上不超过65周岁。

  三、推荐程序

  (一)报名时间

  2024年3月4日至3月31日。

  (二)遴选方法

  1.拟聘任专家采取自荐、推荐等方式,注册并登录常州市应急管理信息系统,进入社会公众子系统中“专家遴选申请”模块,如实填报相关信息;单位推荐的需在填报完相关信息后,打印《常州市应急管理局安全生产专家申请(推荐)表》,经推荐单位盖章,扫描上传系统。

  2.拟聘专家须通过系统提供下列材料(电子版):

  (1)本人身份证;

  (2)学历、学位证书;

  (3)最高技术职称证书;

  (4)能反映本人安全生产工作业绩的材料(如有代表性的论文著作、获奖证书或本人能够解决相关行业领域实际问题的其它证明材料);往届市级安全生产专家组成员还须提供任期内服务全市危化品安全生产工作总结;

  (5)分析政府部门或企业层面危化品安全工作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危化品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建议。

  3.监管执法业务类型专家,原则上从政府部门中推荐,需熟练危化品监管执法业务,具有5年以上危化品监管执法工作经历,各辖市(区)应急管理部门各推荐1名,不符合条件的可不推荐。

  4.市应急管理局综合考量拟推荐专家业务水平、专业职称、工作经历、单位推荐和往期服务质量等因素,确定入选人员名单,进行公示,公示结束后,统一发文通告。

  5.联系人:陈二泉;联系方式:0519-85683118。

  常州市应急管理局
  2024年3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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