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盐南高新区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盐城市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已经市政府第61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2011年9月8日市政府办公室印发的《盐城市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盐政办发〔2011〕111号)同时废止。
盐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1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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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盐南高新区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盐城市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已经市政府第61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2011年9月8日市政府办公室印发的《盐城市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盐政办发〔2011〕111号)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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