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韩城市应急管理局,咸阳、铜川、榆林、安康市煤矿安全监管部门:
现将《财政部 应急部关于印发<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财资〔2022〕136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陕西省应急管理厅
2023年5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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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设区市、韩城市应急管理局,咸阳、铜川、榆林、安康市煤矿安全监管部门:
现将《财政部 应急部关于印发<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财资〔2022〕136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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