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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截污次支管网工程建设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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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字号:东府办〔2012〕187号

颁布部门:东莞市人民政府

法律效力:地方规范性文件

应用分类:水污染类

颁布日期:2012-12-21生效日期:2012-12-21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府直属各单位:
  《全市截污次支管网工程建设实施方案》业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工作要求,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要根据“量力而行、有序推进”的原则,科学合理安排次支管网建设工作,确保主干管网和污水处理厂的作用有效发挥。
  二、要对截污需求进行综合评估,根据轻重缓急优化和细化次支管网建设的实施时序与方案;要根据财力状况,选择条件较好的区段作为试点,分步推进;对污染严重的地区要突出重点、加快实施。
  三、要加强次支管网建设的资金测算,多渠道、多角度考虑资金筹措,研究提出具体可行的筹资方案,稳步推进全市次支管网建设。
  四、对省下达我市的相关污水减排指标,要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抓好落实,确保完成任务。

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2年12月21日

全市截污次支管网工程建设实施方案

  截污管网是有效治理水环境、切实保障水安全,确保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市政基础设施。为全面推进我市截污次支管网工程建设,完善生活污水收集系统,进一步改善水环境质量,确保我市“十二五” 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任务的完成,根据《中共东莞市委、东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我市水务改革发展的决定》(东委发〔2011〕17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落实《中共东莞市委、东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我市水务改革发展的决定》(东委发〔2011〕17号)文件精神,按照“科学规划、突出重点、注重效果、明确职责”的原则,充分利用原有截污主干管网,有机衔接市政排水管网系统,严格水功能区限制纳污管理,加快推进截污次支管网建设,以科学、合理的资金投入,提高全市污水收集率和雨污分流率。

  二、工作目标

  到2012年,完成全市截污主干管网的竣工验收和排水专项规划编制,各镇街制定次支管网工程实施方案,各镇街城镇生活污水处理率达75%;2013年,加大截污次支管网工程建设力度,各镇街城镇生活污水处理率达80%;2014年,各镇街城镇生活污水处理率达90%以上;2015年,完成我市“十二五”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任务;2020年,基本建成比较完善的覆盖城镇截污管网体系,进一步提高城镇生活污水处理率。

  三、实施原则

  (一)立足长远,科学规划
  根据全市各镇街实际情况,统筹规划我市截污次支管网建设,结合全市重点流域整治、内河涌综合整治、水源地保护工作,有机衔接排水管网系统,合理控制工程总规模,避免重复建设。

  (二)突出重点,逐步推进
  注重“四个优先”,即优先实施饮用水源地保护、重点污染源截污、原有管网改造和排污口接入、城市基础设施升级配套管网,制定符合地区实际和发展需要的建设目标,做到分区域、分阶段、有重点地推进。

  (三)讲究方法,注重效果
  充分利用已建成的排水管网系统,认真排查整改排水和污水收集管道的混接、错接、漏接问题,比选科学方法,从提高污水收集率、雨污分流率和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去除负荷率等方面着手组织次支管网建设,充分发挥治污工程整体效益。

  (四)明确职责,属地管理
  次支管网要采取全市统筹协调,镇街属地管理原则。由市水务局负责全市的整体规划修编、工作协调、进度考核、技术指导和工程验收等工作;各镇街负责组织具体工程项目的立项、设计、招投标、施工监督和施工管理等工作,加快推进次支管网建设。

  四、保障措施

  全市截污次支管网工程面广、线长,工程建设的组织管理工作任务繁重。根据目前截污主干管网和污水处理厂建设、运营的实际情况,为加快推进全市次支管网建设,必须抓好以下四个方面工作:

  (一)明确组织管理

  市水务局负责指导、组织、协调全市截污次支管网工程建设工作。各镇街要明确截污次支管网工程建设工作主管部门,落实属地管理职责,负责工程的组织实施、现场管理、质量和安全监督管理等工作。

  (二)加快规划编制和方案制定

  市水务局要通盘考虑全市各镇街次支管网整体布局,组织各镇街实事求是地开展排水规划,完成次支管网规划整编工作,力求做到以科学规划统揽次支管网建设;为避免工程投资规模过大,要充分考虑市、镇财政承受能力,组织规划编制单位深入调查摸底,充分开展专家论证评审工作,力求最大程度地提升投资效益。各镇街要根据截污次支管网规划和本方案规定的目标任务,结合本镇街实际,按年度制定截污次支管网工程实施方案,明确工程规模、资金安排、工程建设进度等内容。各镇街工程年度实施方案报市水务局,市水务局根据实施方案,对各镇街次支管网建设工作进行督查考核。

  (三)落实工程建设资金

  1、截污次支管网建设由污水处理费支付的部分,按市、镇5:5分摊;污水处理费不足的部分,由各镇街安排建设资金,确保工程投资落实。

  2、属于饮用水源地保护或重点流域整治等专项工程的截污管网建设费用,按我市相应的工程资金管理制度办理。

  3、对有效削减排污口的镇街截污次支管网,由市财政进行适当补贴,具体标准为:接管距离在0.5公里以内的,每减少1个排污口补贴5万元;接管距离超过0.5公里、低于2公里的,每减少1个排污口补贴10万元;接管距离超过2公里的,每减少1个排污口补贴15万元。

  4、市水务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应充分利用国家相关金融政策,发挥金融杠杆作用,积极引进金融资金投入截污次支管网建设,拓展截污次支管网工程资金来源,最大限度发挥污水处理费效益。

  (四)完善工程管理制度体系

  1、完善分级管理制度。市水务局要加强统筹管理,完善截污管网工程相关审批程序,加强技术指导,强化任务考核;各镇街要落实属地管理职责,保障工程管理相关人员、设备和经费,强化工程施工管理;各有关部门和单位按照职能分工,协调配合,提高效率,强化监督检查,为截污次支管网建设工作提供有力支持。

  2、完善建设管理制度。一是强化水务工程管理制度。严格工程招投标、施工许可证审批、工程验收等建设规程,规范工程管理;采取水务建设企业资质备案、诚信手册管理体系等综合措施,强化对工程参建单位的管理。二是落实设计监理制度。通过引入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作为设计监理,对设计阶段方案合理性、科学性、技术性进行审查,减少工程变更,避免设计缺陷。三是实行管材甲方采购和监造制度。根据工程实际情况,由各镇街对主要管材实施统一采购和管材监造,保障管材质量。

  3、完善资金管理制度。污水处理费用于截污次支管网建设的,按我市污水处理费审核支付相关规定办理,由市水务局会同市财政局等部门,尽快制定截污次支管网工程资金管理及财政补贴等配套政策,并完善相关工作流程。各镇街在工程实施过程中,要严格执行相关资金管理制度,把好工程概算、工程进度款支付、工程结算审核关,确保专款专用和严格使用。截污次支管网工程由各镇街财政分局核算,工程变更由各镇街组织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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