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市生态环境分局,青岛市排污权储备和交易服务中心,各有关单位:
现将修订的《青岛市初始排污权使用费征收规则》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青岛市初始排污权使用费征收规则
青岛市生态环境局 青岛市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
青岛市税务局
2021年7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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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将修订的《青岛市初始排污权使用费征收规则》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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