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江西省土壤污染防治条例》等有关规定,进一步严格建设用地准入管理,省生态环境厅会同省自然资源厅组织编制完成《江西省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文件编制指南(暂行)》(以下简称编制指南)和《江西省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风险评估、风险管控/修复技术方案及效果评估报告技术审查要点(试行)》(以下简称审查要点),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以上编制指南和审查要点自2022年6月1日起正式施行,届时原省环境保护厅印发的《建设用地土壤环境调查评估及治理修复文件编制大纲(试行)》(赣环土字〔2018〕30号)将同时废止。
江西省生态环境厅 江西省自然资源厅
2022年1月11日